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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葛緯詩
勞工紓困貸款30日正式上路,只要簡易信用評分表的分數達60分以上,並且符合相關資格就可以申請,每人最高可以申貸10萬元。不過由於申請條件過於簡陋,也有不少人擔憂會造成道德上的風險,導致真正有需要的人申請不到;此外也公布有兩種人無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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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此次祭出紓困貸款方案,對象為受疫情影響的本國籍勞工,只要符合資格,並且通過銀行提供的簡易評分表就可申貸。簡易評分表第一項為過去12個月的勞保投保紀錄,只要每投保一個月就可得10分;若勞保投保薪資級距在2萬3800元以上,每個月再加給10分,滿60分即可申貸。
簡易評分表第二項為銀行存款或不動產證明,若申請人的收入近況未達60分,可以提供銀行存款或不動產證明,加分計算。存款10萬元以上採計20分,本人或配偶有不動產者再加20分,但兩者合計最高僅採計20分。
但如果是經票交所處分拒絕往來戶,或過去曾有債務逾期未清償紀錄、信用卡消費逾期未繳納、未依約定分期攤還超過一個月、應繳利息未繳付延滯期達三個月以上等信用違約紀錄者,將無法申請此次勞工紓困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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