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facebook
文/葛緯詩
近來吵得沸沸揚揚的教召延長議題,國防部長嚴德發今(7日)證實,明年起將改為一年一訓,一次14天,另外也把現行18縣市地區的後備指揮部,併入各作戰區編管,從現有的7個後備旅增加為12個,強化我方的後備戰力。針對這樣的作法網友意見兩極,不過如果不希望未來頻繁被教召,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的人,實際上可以申請緩召。
1、醫療證明不堪負作戰任務者。
2、經核定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
3、任教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專科學校5年制前3年)1年以上之現職專任教師,經審查核定者。
4、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且無其他兄弟姊妹負擔家庭生計,或兄弟姊妹,均在營服役、兄弟姊妹均未滿20歲、經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符合其中一項者。
5、無兄弟姊妹,而其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者。但父母俱亡者,不在此限。
6、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判刑在執行中者。
image source:facebook
另外網路上許多人盛傳台積電員工免教召,或是航空業、造船業等特定產業不會被教召的傳聞。實際上根據兵役法第29條、第30條,只有符合下方其中一項條件者,當應需員額足夠時,才可以逐次列入召集或儘後召集,也就是說只要記得於期限內向相關單位申請,相對其他人被教召的機率更低。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9條,逐次召集共有下列9款:
1、中央或地方機關簡任11職等及比照簡任11職等以上人員。
2、在會期中之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
3、各級法院之法官、檢察署之檢察官。
4、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小學以上學校校長、院長、系主任或有關國防科學之專任教授。
5、直接辦理兵役工作之役政或警察人員。
6、國防部所屬之聘雇人員。
7、正在辦理救災或救護傷患中之人員。
8、由政府選派因公出國之人員。
9、擔任戰地重要工作之人員。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30條,儘後召集共有下列4款:
1、維持治安之必要人員。
2、正在專科以上學校就讀之學生。
3、推行國家總動員所必需之人員。
4、兄弟姊妹中已有半數以上在營服役者。
image source:facebook
延伸閱讀
躺著也中槍!加油站負評竟因肉包太貴?全台「跑錯棚」評論網笑翻
女友外貌遭嘲笑 瘦子「合照放閃」嗆酸民!盤點霸氣護愛3大男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