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YouTube/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文/姜雅馨
本土疫情逐漸趨緩,今(1)日新增35,699例確診案例、境外移入101例、死亡個案121例,對於民眾好奇若是遇到二次感染、重複感染的疑慮,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也在記者會上說明判定標準。
重複感染判定條件有哪些?懶人包帶你一次了解
羅一鈞針對已經確診後解隔離的個案重複感染、二次感染的情形,公布「COVID-19重複感染之定義及個案處置原則」,分成確診後1至3個月、確診後逾3個月兩種狀況:
#發病日或採檢日1至3個月內
重複感染條件:
醫師評估症狀惡化且PCR陽性Ct值小於27/抗原快篩或核酸快篩為陽性
隔離處置原則:
醫師可進行法定傳染病通報,事先比照確定病例處理,後續由疾管署各區管制中心研判是否為新的確定病例並啟動相關防疫措施,也可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有需要入住負壓隔離病房、專責病房可比照辦理。
羅一鈞強調基本上會尊重醫師臨床判斷,除非檢視後檢驗條件不符合才會改判排除,確定病例會寄送自主回報疫調系統簡訊,以便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
image source:示意圖/pexels
#發病日或採檢日3個月後
條件:
PCR陽性Ct值小於30/抗原快篩或核酸快篩陽性
隔離處置原則:
經醫師評估可能為重複感染個案後,應進行法定傳染病通報,就會自動被判為新的確定病例,依確定病例處理原則,啟動相關防疫措施及醫療處置,不需要再經過區管中心研判。
image source:Facebook/衛生福利部
羅一鈞透露現在剛過本土疫情高峰,所以多數民眾會比較擔心遇到1至3個月內感染不同變異株、二次感染,目前指揮中心也請健保署加速制定新的診療項目、代碼,預計7月6日後可使用健保IC卡上傳醫病碼,過渡期仍需請醫師使用法定傳染病系統勾選「疑似重複感染」欄位通報處理。
對於一個月內的評估判斷,羅一鈞表示與專家討論目前不會判定為重複感染,有特殊案例醫師也可以與指揮中心王必勝指揮官、區管中心討論。
【網路溫度計】提醒您-
◎全民防疫,勿信謠言、勿恐慌性購買。
◎根據《刑法》251條,囤積、抬高民生必需品的價格,最高關3年、罰30萬。
◎如有新冠肺炎(COVID-19)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
跟不上最新話題、聽不懂網路流行語?
小孩子才慢慢爬文搜尋!
聰明人都在訂閱【網路溫度計Line Notify】
一鍵就訂閱,話題不漏接:https://urlink.io/j72VVVk8
想要租屋買房嗎?快來【房產溫度計】
給你完整的房市知識:https://house.dailyview.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