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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愷庭
一名網友在PTT女板發文,表示最近失業,在考慮要不要搬回家住,但如果搬回去,每個月要付新台幣3500房租。對此,多數網友怒批「3500便宜了」、「合理,成年後要獨立生活」;也有人鼓勵他「搬出去,有尊嚴又沒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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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文內寫道,他現在的租屋處在三重,每個月房租六千元,過年回母親家覺得環境不錯,也有空房間,搬回去還能省錢。
不過,房子其實是母親男友兒子買的,原po母親跟男友只是借住;最後幫原po喬的結果是「每個月付3500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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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多數網友反而站在原po母親立場回覆「你原本有給家用嗎?沒有的話這樣很便宜,難道你要白吃白住嗎」、「其實你媽這樣做是在幫你存錢」、「那不是你媽的房子...是媽媽男友房子,3500 已經超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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