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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凱倫
我們常被教導要如何保護自己,也要學會勇敢說不,但很多時候,侵犯自己的人卻是自己最信賴的人。1999年2月26日,勵馨基金會與基督教領袖合組的「牧者規勸小組」就揭發了一樁台灣史上最大的宗教界性侵案,查出至少有300名女性受害;「唐台生」牧師利用信徒們的信任,誘騙猥褻年輕女孩,讓社會一片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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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爆發後桃園地檢署也在同天開始進行追查,但沒想到的是早在當時的13年前,教會界就已經知情,但並沒有任何譴責或動作,一直到1998年間,受害者都已成人甚至結婚,才鼓起勇氣告訴夫婿進而申訴,但唐台生卻沒有受到任何懲罰。被害人轉向桃園地檢署,引起勵馨董事林永頌律師的關注,受託為委任律師後,勵馨基金會一同介入了解、輔導,才揭開一樁惡行。
根據風傳媒報導,當時參與調查的紀惠容說:「我們一聽,不得了,有一拖拉庫的人受害。」調查員觀察,除了宗教高層本身擁有難以撼動的權威外,「性」在大多宗教內都是忌諱的議題,因此受害者幾乎都不敢講出來,就怕被二度傷害。而根據受害者自述,多數人也是基於對神職人員的信任,才順從了對方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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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台生案爆發後,勵馨接獲更多起女性受害者指控,她們曾在宗教界受到性方面的傷害,不只基督教,舉凡廟宇和尚、道場主持都有其加害人;紀惠容批判,有心人士利用宗教的「制約性」操控信徒,讓這些信徒們深信這些傷害都是為了信仰,也使這些受害者不敢發聲,就怕自己破壞了「規矩」。
唐台生案一直到2003年才正式三審定讞,判刑3年2個月,其中二審甚至因年代久遠、罪證不足而獲判無罪。沒想到的是,出獄後唐台生卻變本加厲,在對女教友進行猥褻、性侵的「性輔導」時要求錄音錄影,表示她們都是自願接受牧師的「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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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為何會再有「唐台生第二案」?協助調查的王玥好認為,當時與檢調單位商討認為,協助吸收信徒、協助犯案的教會小組長本身也受過唐台生猥褻、性侵,也是遭到「洗腦」的受害者,於情上不將他們列為幫助犯;而在唐台生出獄後,這些小組長又成了第二波性侵事件的組織犯罪者。
2010年,唐台生再次被控性侵13名女性圖,判處5年徒刑,而協助犯案的「小組長」也被列入幫助犯判刑定讞;這起震驚社會的宗教性侵案在勵馨基金會二度介入後,才告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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