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防剴剴案悲劇!政院拍板《兒托法》草案 監視影像需備份、托育機構資訊透明
不能有下一個剴剴!行政院會5月8日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加嚴保母資格、監視影像至少備份30日,5大重點一次看。

去(2024)年爆出1歲男童剴剴(化名)遭到劉姓保母姐妹(劉彩萱、劉若琳)虐待致死的事件,最終審判將在5月13日進行。這起案件,除了劉姓保母姐妹遭到群眾撻伐,轉介機構兒童福利聯盟也被認為在整個處理流程上出現漏洞。
幼兒托育備受關注,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明,為建構優質托育環境,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將0至2歲托育規範單獨立法,要求托育機構至少保存錄影30日,並上傳至地方政府雲端;另外,托育人員若涉身心虐待、嚴重體罰、霸凌或性騷擾等,最重可處60萬罰鍰、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其所屬托育機構名稱,機構若遲未改善,最重可廢止設立許可。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今天送行政院核定後,將儘速送交立法院審議。
幼兒、兒童照顧權責歸屬
未滿2歲
由衛生福利部主管,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其相關法規提供以照顧及保育為主之托育服務。
2歲以上未滿6歲
由教育部主管,並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相關法規提供教育與照顧兼具之教保服務。
兒童托育服務法「5大」重點
1、提高居家托育法律位階及執業資格
現行問題:
-居家托育服務之輔導與管理機制訂於授權辦法,法律位階不足。
-居家托育人員獨自照顧受託兒童,資格規範應更加嚴謹。
法條重點:
-明定「居家托育」專章,提升法律位階(兒童托育服務法)。
-源頭把關!限縮居家托育人員資格,刪除僅需受訓即可職業者。
2、強化托育機構透明度及管理規範
現行問題:
-家長反映托育機構未充分揭露資訊,難以獲知機構品質良莠。
-托育機構接受政府經費挹注,未強制要求其財務管理規範。
法條重點:
-明定托育機構應將人員資格、收托人數、收退費項目等資訊,更加公開透明。
-規範托育機構設置專帳及會計簿憑證相關規定。
3、強化不當對待案件處理機制
現行問題:
-地方社政主管機關調查受託兒童遭不當對待或兒虐事件,運用中央訂定的調查處理流程及原則,未入法規範。
-托育機構發生兒虐案件時因影音資料毀損,導致無法釐清真相。
-社會大眾期待政府加重處罰違法托育機構,以嚇阻不肖業者。
法條重點:
-將現行運作機制法制化,建立事件調查及審議機制。
-規範運用網際網路儲存監視影像及影音資料,異地備份保全證據。
-提高違法人員及機構處罰強度。
4、因應家長需求,提供多元化托育型態
現行問題:
-公共托育家園自2017年推動迄今已逾8年,未有明確法源。
-家長所處環境及就業需求,難以尋覓彈性多元之托育服務。
法條重點:
-公共托育家園正名入法,已完備法制化管理與輔導。
-訂定社區、部落互助式及職場互助式托育型態,提供家長多元選擇。
5、加速步建公共托育資源以回應家長期待
現行問題:
-公有不動產採地價稅及房屋稅計收年租金,造成政府經費負擔。
-托育機構使用學校辦理者需變更使用執照,不利快速推動布建。
法條重點:
-放寬公有不動產以無償方式提供非營利性質法人使用。
-運用學校餘裕空間辦理托育機構,免予變更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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