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贈與稅免稅額為未成年子女置產 缺少這兩步驟就是白忙一場

善用贈與稅免稅額為未成年子女置產,是許多父母傳承財產的方式。除了在金流上確定專款專用,也要申請「非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才能合法節稅並完成過戶。

by 李易云
利用贈與稅免稅額為未成年子女置產 缺少這兩步驟就是白忙一場
image source: 示意圖/pexels

自民國111年起,每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臺幣244萬元。許多父母都會善用這筆免稅額,提早替未成年子女累積資金,供其作為未來創業或投資所用。不過,如果是替未成年子女購置不動產,有兩件事情要特別注意,以免白忙一場。

完整保留歷年贈與明細與收付流程 切忌挪用回補導致金流混亂

第一,務必專款專用。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因此在簽約買地或購屋時,要確保匯入履約保證帳戶的金流,確實是源自未成年子女的銀行帳戶,藉此證明購買財產的價金確為未成年子女所有,而且不要在贈與之後,又把錢轉出來使用,或者轉回父母帳戶,即使後來補回,也將導致資金中斷或不連貫。

要特別提醒的是,許多父母可能以為,只要每年在額度內贈與,並向國稅局申請核發「贈與稅免稅額證明書」,即可合法節稅。殊不知完整保留歷年贈與資金來源、明細與收付流程,才是最重要的關鍵。

取得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 移轉登記方能受理

第二,取得「非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2條規定,「地政機關及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私事業辦理遺產或贈與財產之產權移轉登記時,應通知當事人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稅款繳清證明書,或核定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之副本;其不能繳附者,不得逕為移轉登記。」因此,若父母主張未成年子女以自有資金置產者,需向國稅局提出申請,證實該筆資金確為未成年子女所有,經國稅局完成審查核發「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地政事務所才能據此受理登記。

對於稅務機關而言,未成年子女購置不動產,關鍵就在於確認其資金來源。所以提醒想要透過這種方式為孩子節稅或置產的父母,一定要保存歷年資金來源證明、移轉前取得非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才不會辜負為子女考量的一番美意。

Hot Articles

全站熱門文章

盲盒、泡澡球破解序號!網瘋傳「包裝的秘密」實測結果超驚人
時事

盲盒、泡澡球破解序號!網瘋傳「包裝的秘密」實測結果超驚人

盲盒、泡澡球原來可以破解?一起跟著《網路溫度計DailyView》來看看破解的小撇步!
「M3」到底是什麼?網友笑稱:還以為是香菜的台語
時事

「M3」到底是什麼?網友笑稱:還以為是香菜的台語

大家都在用的「M3」你還不知道嗎?快跟著《網路溫度計DailyView》一起學起來!
「糖糖葫蘆葫蘆」是什麼梗?韓迷因歌曲〈麻辣糖葫蘆〉洗腦旋律趕快學
網紅

「糖糖葫蘆葫蘆」是什麼梗?韓迷因歌曲〈麻辣糖葫蘆〉洗腦旋律趕快學

最新網路迷因,《網路溫度計DailyView》帶你一招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