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示意圖/pexels
文/姜雅馨
公司通常會訂立注意事項規範員工,近日有網友透露「公司電話響3聲沒接,現場每位員工扣1千元薪水」,甚至下班員工還要保持電話暢通,讓該名網友怒罵「到底是誰給他的勇氣?」
電話響3聲未接就要扣員工薪水?
網友18日在臉書《爆料公社》曬出一張照片,圖中可見老闆在公司群組訂定規矩,包含來店客戶員工需主動打招呼接洽,客戶電話鈴聲響3聲以上員工未接,若是有人投訴,現場每位員工每次扣1千元薪水,就連下班時間員工電話未保持暢通,造成個人上班處理的業務疏失、公司營運損失,將會從該員工每個月薪水賠償。
原PO對此痛罵「公司可以隨老闆臨時想到的理由就扣員工薪水嗎?每月都有新規定出來要扣薪!不然就是排休假較多,原本月薪只能變成領時薪!樣樣都違反《勞基法》員工的基本權利,到底是誰給他的勇氣?!」
image source:翻攝Facebook/《爆料公社》
網友力挺員工檢舉!他查評論曝老闆扣薪原因
其他網友看完一連串公司規定後也表示「這已經違反《勞基法》,直接拿去檢舉」、「離職再去告,換個行業生存」、「依據《勞基法》規定,雇主任意扣薪是違法的,下班時間若是談公事,也要算加班」、「下班管你電話通不通,有要付加班費嗎?」、「扣錢真的是讓員工變好的方法嗎?」,也有人認為「不爽就不要做啊,有勇氣敲鍵盤,沒勇氣提離職?」、「剛剛查了一下評論,感覺是員工問題太多一直被負評,老闆最後受不了的樣子」、「當你是客戶時,你希望店家給你五星級服務,當店家老闆嚴格要求員工給客戶五星級服務時,你又覺得老闆不是人、虐待員工」。
image source:翻攝Facebook/《爆料公社》
《勞動基準法》怎麼說?
其實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第30條第5項也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在工作場域外勞工應雇主要求提供勞務,勞工可自行記錄工作起迄時間,輔以對話、通訊紀錄、完成文件交付紀錄佐證,送交雇主補登工作時數,雇主則需依法應補登工時、給付薪資,第42條也明訂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image source:示意圖/pexels
跟不上最新話題、聽不懂網路流行語?
小孩子才慢慢爬文搜尋!
聰明人都在訂閱【網路溫度計Line Notify】
一鍵就訂閱,話題不漏接:https://urlink.io/j72VVVk8
縣市首長當選率分析?快來【選戰溫度計】
九合一大選熱門話題:https://2022election.dailyview.tw/
想要租屋買房嗎?快來【房產溫度計】
給你完整的房市知識:https://house.dailyview.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