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FB/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趙正宇
文/陳宣懿
眾所矚目的立委集體收賄案今天宣判,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立委蘇震清10年徒刑、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8年6月徒刑、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7年8月徒刑、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7年4月徒刑以及無黨籍立委趙正宇6月徒刑,均可上訴。
陳超明發布聲明指出,檢察官承認本案並無貪污對價的直接證據,一審法院竟可以判他有罪,實在讓人錯愕;前立委徐永明也發表聲明指出,對於今日判決,深表遺憾。永明從政以來,未忘初衷,深信自身清白,將爭取上訴審,相信司法終將還以公道。
立委收賄向經濟部施壓 以利李恆隆取得SOGO經營權
檢方指出,2016年7、8月間,太流前董座李恆隆為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透過郭克銘、翁華利向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徐永明等5位現任、前任立委行賄,以「公關費」、「公聽會出席費」等名義,交付現金或是支票,金額從數十萬元至2000萬餘元不等。5位立委透過公聽會或是財政委員會上,向經濟部施壓、關說,修改《公司法》,以利李恆隆取得SOGO百貨經營權。
立委趙正宇未被控收賄 但750萬元財產不明涉逃漏稅
此外,檢調也發現,寶塚生命、展雲企業2家公司為變更金山區內,屬陽明山國家公園列第3種ㄧ般管制區土地地目,透過郭克銘聯繫立委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向趙正宇行賄,以對營建署施壓幫忙變更地目。北檢認定本案涉貪金額約3750萬餘元,其中蘇震清涉收賄2580萬元,廖國棟790萬元,陳超明100萬元,徐永明200萬元,趙正宇未被控收賄,但有75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逃漏稅;其餘賄款多由相關立委辦公室主任收取。
立委收賄案判決出爐!王婉諭:尊重司法
針對立委收賄案判決,立委王婉諭表示,尊重司法的判決,也期許檢調、法院能查明事實、勿枉勿縱,重拾人民對於政治人物的信心。她強調,清廉政治是時代力量的核心價值,也是台灣人民對政治人物的期許。未來我們將以最高、最嚴格的標準檢視自身以及本黨的候選人、黨公職,我們也認為,全台的政治人物都應該以此為鏡、戒慎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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