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Facebook/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文/姜雅馨
近期酒駕事件頻傳,繼26日一家四口過斑馬線時遭黃子洋駕駛BMW車輛猛烈撞擊,導致母親當場傷重不治,父親與兩位女兒也身受重傷,目前正在醫院插管治療中,藝人宋少卿也傳出五度酒駕,促使不少民眾希望相關單位能儘速修法,遏止酒後開車行為發生。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也祭出5大重罰,交通部長王國材則規劃3方向修法,不過內容公開後也引起網友質疑「命只值一台車嗎?」。
高雄市推動5大重罰!酒駕者須至殯儀館勞動服務
高雄市長陳其邁邀集高雄地檢署、橋頭地檢署等單位,制定5項酒駕相關罰則:
(1)酒駕者有罪判決或緩起訴,將命其至殯儀館社會勞動或提供義務勞務。
(2)對於酒駕累犯視情節諭知酒駕者需於固定時間至轄區派出所報到、限制住居,防止再次酒駕。
(3)酒駕累犯者若有情節重大、造成重大傷亡或事後有逃避責任情形,請檢察官視情節向法院申請羈押。
(4)如有事實證明酒駕者經勸導後仍執意開車,或故意快速行駛、闖紅燈、連需衝撞之犯行,警方將檢具事證,請檢察官視情節已具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之殺人罪進行偵辦。
(5)酒駕累犯有情節重大、造成重大傷亡者,地檢署將儘速偵結,並向法院具體求處重刑,以嚴逞酒駕。
image source:Facebook/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高雄盼修法遏止酒駕歪風!建議身分證「註記酒駕」、公布姓名
因外界質疑罰責過輕無法遏止酒駕歪風,高雄市府也同步提出修法建議:
(1)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沒入車輛並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論處。
(2)車主明知駕駛人飲酒,仍將車輛交付酒醉者駕車,建議吊銷車主駕照。
(3)將酒駕累犯定義從5年延長至10年,酒駕紀錄者限制僅能駕駛附酒精鎖之車輛。
(4)建議酒駕者同車乘客須負連帶刑事責任。
(5)建議公布酒駕者姓名,並於身分證註記酒駕。
image source:Facebook/陳其邁Chen Chi-Mai
交通部未來朝3方向嚴逞酒駕!同車乘客處罰加重5倍
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將酒駕列為優先推動事項,預計未來朝3方向執行:
(1)目前累犯酒駕死傷才會沒入車輛,未來考慮修改成「首犯就需沒入車輛」。
(2)這次黃子洋距離上次酒駕超過5年,不算法律規定累犯,建議將累犯定義延長至10年。
(3)酒駕同車乘客處罰金額目前是600元至3000元,未來考慮加重5倍,提高到3000元至1萬5000元,以示對酒駕零容忍決心。
image source:Faacebook/爆料公社
修法內容引爆民眾怒火?網轟:命只值一台車
對酒駕修法內容,網友也在PTT質疑,「撞死人才要沒收車輛?」、「還要死人才沒收喔?命只值一台車」、「太小看台灣人的僥倖心態了」、「即興式立法」、「真的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一生可以有一次酒駕撞人扣打」、「10年內累犯,10年後可以歸零?」,另有人建議「酒駕被攔檢到就該沒收車輛了,還等撞死人?」、「直接沒收就對了,把錢拿去補貼受害人」、「駕照不直接吊銷都假的」。
image source: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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