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pxhere(示意圖)
文/葛緯詩
許多人都有被開交通違規罰單經驗,近日卻發生員警錯用法條開單的爭議。一名網友表示自己將機車停在道路外草皮,竟然被警方以「任意駛離道路邊線」為由開單,不服申訴,最終警方坦承引用法條有誤,主動撤銷罰單。
image source:翻攝自臉書
該名網友在網路上分享,自己與友人騎機車至台11線25.5公里處,將車停在路外草皮區準備拍追焦照片,花蓮吉安分局一名宋姓員警巡邏時經過,主動上前開單。男子雖然不斷主張自己未違規,警方態度仍然十分強硬,並搬出法條,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2款「任意駛離道路邊線」,最後不願與網友繼續溝通,將其驅離。
花蓮吉安警分局副分局長鄭金龍表示,該員警為防制交通事故,才會加強台11線交通稽查勤務,但經查此案機車所停的路邊草皮,並非屬於道路範圍,坦承員警引用法條有誤,後續會主動撤單。
對此,網友幾乎一面倒認為太誇張,不僅員警幾乎不講理的態度飽受批評,也質疑民眾若不申訴或不懂法條,甚至沒有錄影記錄下當時情況,恐怕只能默默吞下,留言「抓路邊違停有這麼用心就好了啦」、「有種開陣頭罰單,別老是針對機車族」、「出門在外真的要靠身上的器材自保」。
跟不上最新話題、聽不懂網路流行語?
小孩子才慢慢爬文搜尋,聰明人都在訂閱【網路溫度計Line Notify】
一鍵就訂閱,話題不漏接:https://urlink.io/j72VVVk8
有想看的排名主題?請不要猶豫告訴我們吧
提供題目►https://pse.is/JW2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