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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四九
為了抗議香港行政特區政府所強推的《送中條例》修訂案,六月九號香港有上百萬人民挺身而出,走上街頭遊行抗議,昨(12)日抗爭活動再度升溫,不僅受傷民眾增加,也引起全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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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眾12日依舊在街上表達自己的訴求,希望阻止條例送進立法會二讀。但警方卻向抗議民眾發射催淚彈,甚至開槍,造成更強烈的警民衝突。香港作家林日曦,今(13)日凌晨時分在臉書上發文,表示有位母親傳送了一段錄音,內容是她參與了遊行的女兒所說的一段話,想向外界表達他最真切的感受:
熱心的網友幫忙手打了錄音的中文內容:
我今日是其中一位參與示威的人,我有一群朋友大家都是十多歲,今天(6月12日)出來不是為了打卡、不是因為平輩影響。為什麼我們不顧一切、不顧自己的安危走出來?是因為我們喜歡香港這個地方,相信香港是一個自由的地方。政府會聽我們的意見,但原來不會。
6月9日、103萬人上街,林鄭月娥(香港特首)可以把所有上街的人說的話、所表現的不當一回事。不要緊,我就當你認為我們不夠堅持,我們今天再出來。
一開始我也不敢下馬路,只敢在天橋看着示威者在樓下,我知道自己很軟弱,我在那一刻真的覺得自己很無助,我在天橋上看到在另一邊的馬路,有一位婆婆。70多80歲也願意出來,為了什麼?不是為了自己。我作為一個中學生和同學們沒有做任何暴力的行為!而警察不斷發放催淚彈。知道我當時身處在哪裏嗎?是示威區。不單止一個催淚彈,大家都很大聲,叫你停止。告訴你們我們已經在撤退、要求你不要再放了、在走了、在疏散了。為什麼你們還要不斷在用催淚彈?你知道那邊有多少年輕人嗎?多少老人家?多少社工、基督徒?多少人走出來?
我在香港生存了16年,不能說很長,但至少這16年也讓我明白香港的核心價值在哪裡。是因為我們有自由,是因為我們以為我們在被施壓時也可以有出來抵抗、出來集會的自由。但原來並沒有,16年我所學所知的所有原來是假的。
我們的一班同學全部都很好,不顧自己先保護女生,我真的很欣賞他們。但你們到底知不知道他們多少歲?和我差不多大而己,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慚愧、自責?可能你們不知道催淚彈是什麼感受,是十分刺痛、像全身都被火燒一樣。我一邊走的時候看見在更前的人,是真的痛得只能坐在地上。那時我在商場內還是有許多催淚彈的味道,示威者真的逃走不了,只能在大叫、在問有沒有水。有許多比我做得更多的人,還在四處問示威者需不需要生理鹽水洗眼、幫受傷的人洗。
我這一輩子也不會忘記,最沒有辦法忘記的不是催淚彈有多刺眼,有多辛苦, 有多窒息。我最記得的是為什麼一群上街的、在前線的人被弄得昏迷。他們什麼也沒有做只能吶喊。到底怎麼了?難道在香港言論自由也是這樣奢侈?難道他們在申訴自己的不滿也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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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留言區也有許多網友發表著自身經歷,鼓勵彼此,而她的母親也在今早表示:「謝謝各位,有你們讓我女兒,我們的下一代沒有陷入絕望!」但與此同時,香港衝突也在不斷發生。雖然原定二讀《送中條例》修訂草案的立法會已經宣布取消議程,但事件還持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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