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素材公社
文/四九
遲到這件事並不總是像上面的影片那樣地有趣,反而常常令人煩躁,在座的各位應該都有過跟人約好了時間,對方卻遲到的經驗吧?當然了,如果你是以下兩種人,你可能沒有過這樣的經驗:
你沒有朋友
你就是遲到的那位
而且遲到這事情可大可小,也許對方只是笑了笑就過去了,但也可以是大吵一架,永不再見。日前PTT上就有位網友到版上求助:
image source:PTT
不過鄉民們也是各有各的看法,以下就來看看大家分成哪幾類回應:
1. 幹話系列
「改約“時辰” 就有容忍空間了」
「今天如果是跟他女神見面,早一小時都沒問題」
「念阿彌陀佛求生極樂世界」
2. 銅鋰鋅系列
「交過這種的 30分鐘是基本 最長等過3.5hr 剛好看完新買的小說」
「男友變成老公,都還是一個樣,所以現在我養成確定他出發了,我才估時間出發…」
「自己也是很注重時間的人,會覺得傻傻的每次都在那等10分鐘,而只因為對方貪睡10分鐘,就會爆氣覺得怎麼自己的時間就那麼不值得了嗎?」
3. 自欺欺人系列
「可以在自己心裡把約會時間推遲10分鐘」
「遲到患者路過…我都請朋友騙我 如果他們約10點,就跟我說約8點…」
4. 勸離不勸和系列
「請他不夠愛妳就放生妳別拖時間」
「價值觀不合,溝通無效,建議分手」
5. 家和萬事興系列
「5到10分真的還好」
「的確不算什麼大事」
「覺得是合理範圍誒…路況或車位什麼都可能拖到時間啊」
看了一串串,還是讓人不免想問「為什麼總是會有人遲到呢?」,當然遲到的五分鐘似乎不是什麼大事,許多人認為還在可以忍受的範圍,但也有人覺得這牽涉到原問題,並以原PO為例子,表示守時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在大腦中了,很難因為對方遲到就決定自己也跟著遲到。
image source:PTT
事實上,並不需要用那麼複雜的方式或者理論。有網友表示遲到大致上就分為兩種原因,一種為可抗力因素,另一種則是不可抗力因素。根據兩種因素的不同有不同的展現,如不可抗力因素的通常不會變成常態,如果因為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經常遲到,那麼代表在當初約定時間上就應該延後,才不會造成遲到;反之如果是可抗力因素,則代表遲到者其實已經做出了選擇與暗示,說明約定的另一方並沒有那麼重要,才會讓他選擇做出其它事情拖延時間,造成最後無法順利在約定時間赴約。
image source:翻攝自網路
對於經常遲到的朋友來說,其實只需要確認對方的重要性,確認事情的先後順序,不須羅列林林總總的項目以掩飾「對方的不重要」。再者,如果是偶爾因為不可抗力因素遲到,在這個通訊爆炸的時代,說一聲應當是舉手之勞,讓別人傻傻地等待遲到者,這是一種信任的濫用與無謂的消耗,也是一種「對方並不那麼重要」的表現。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