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數計時!高市祭出凱米颱風受災慰助金 9月底前申請最高可領4.5萬
7月凱米颱風重創南台灣,高雄市政府為協助民眾儘速重建家園,特設置各類慰助金,申請期限延至9月30日為止,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得把握最後的申請時間。
今年七月下旬凱米颱風侵襲全台,為中南部帶來驚人雨量,高雄地區多處傳出淹水災情。為減輕民眾財產損失,受災民眾除可依《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申請慰助金,中央政府也出手加碼,每戶最高可領4.5萬元,9月30日為最後申請截止日,有需要的民眾可得儘速把握!
慰助標準從寬從優 從房屋淹水、汽機車泡水到旅館安置樣樣都有
高雄市政府表示,因應凱米颱風的災後慰助,其認定標準均從寬、從優,且補助項目涵蓋房屋淹水、泡水汽機車(含汽車拖吊)、入住旅館安置等項目。
在房屋部分,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一般家戶3.5萬元(市府1.5萬+中央2萬)、中低收入戶4.5萬元(市府1.5萬+中央3萬)。淹水未達50公分者,一般家戶5千元,中低收入戶1.5萬元(市府5千+中央1萬)。另外,如果住宅淹水樓層或毀損面積超過50%,可免繳一年房屋稅;毀損面積30%到50%之間者,一年僅需繳50%房屋稅。
在泡水汽機車部分,汽車(含大型重機)維修最高慰助金達2萬元,停放在地下室者,另可補助拖吊費用一半,每輛最高5千元;停放在平面或路邊者,另可補助拖吊費用一半,每輛最高1千元。泡水機車最高慰助金達2千元。
至於因颱風受到停水停電影響,而於7/23至7/31期間入住高市合法旅館或民宿者(不需戶籍,租屋或住戶均可),每人每晚最高可獲補助1千2百元。
災損有協助稅務有減免 提醒民眾把握9月30日前提出申請
如果個人或營利事業單位因颱風受災,而有災損補助或稅務方面的問題,可直接洽詢高雄市稅捐處或高雄國稅局。
高雄市政府提醒,欲申請各項慰助金的民眾,請檢附相關憑據如淹水照片、行車紀錄、監視器紀錄、維修收據等足資證明的資料,至區公所社會課或里辦公處申請辦理。經審核後,社會局預計將分2次撥款,第一批次預計於9月30日,第二批次預計在10月21日,撥款名冊將在水利局官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