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OK陷勞資糾紛!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資遣預告期 定義一次看懂
image source:helloiamhook
文/楊千儀
近日,知名YouTuber 「HOOK」在獲得第五屆走鐘獎最大獎之一的「最佳年度個人創作者」之後,意外捲入勞資糾紛,引起許多網友的熱議。
事情起因為,有眼尖的觀眾在10月15日HOOK頻道上發布的一部影片中,注意到工作室的其中一位員工「Lala」不在畫面中,引發Dcard上的各種討論,好奇兩人之間發生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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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16日),HOOK本人也在Instagram上回應,年初時因Lala的狀態不佳,於年中約談時提出應再磨合一段時間,但Lala表示自己不如直接離開休息,最後兩人達成協議,HOOK尊重對方意見並願意支付剩餘的薪資。不過,Lala隨後在自己的Instagram公開表示,自己確實是「非自願離職」,但她也有從HOOK那邊收到完整的月薪及資遣費。這起事件讓大眾開始對於「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資遣預告期」等定義展開討論。
image source:翻攝IG/lalawuchu
「非自願離職」到底是什麼?
根據《勞基法》規定,當投保單位(公司、企業)因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或是縮編、營運虧損、天災等原因,讓員工被迫離開原先的工作崗位,就算是「非自願離職」。
另一方面,若有員工因無法勝任工作內容,遭到雇主資遣,或者是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超過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者,同樣也視為「非自願離職」。
謀職假
當你真的碰到非自願離職情況,請記得雇主也應該給你找下一份工作的時間。並且,依法規定,謀職假的請假時數為「每星期提供2天工作天」,也就是7天內最多2天,不僅可在工作時間請假外出,請謀職假期間工資也應該照給。
資遣預告期
《勞基法》第16條規定,即便雇主具有合法的資遣事由,也應預先給予勞工資遣的通知預告期,並且預告期限應按照年資計算如下:
◆員工年資<3個月→免預告
◆3個月 ≦ 員工年資<1年→10天前預告
◆1年 ≦ 員工年資<3年→20天前預告
◆員工年資 ≧ 3年→30天前預告
如果雇主當天就解僱勞工,則應支付預告期間的薪資。預告期應從雇主通知員工(資遣)的隔天開始起算(預告日當天不算),並算到員工提供勞務最後一天為止(最後一天在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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