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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戴婧雯
還沒領薪水先噴一千元,合理嗎?一名網友日前發文表示,自己的朋友近期被新公司錄取,入職前需要先做體檢(體格檢查),於是向網友借了一千元體檢費;網友提出疑問,為何要強迫還沒領薪的勞工自費體檢,尤其對於比較貧困的人而言一千塊相當於17天的餐費,也認為就算有體檢人還是會死,這些只不過是醫院賺錢的手法,無厘頭的發言馬上讓一票網友湧入留言區反駁。
原PO在臉書社團發文,分享朋友因為找工作已經面臨生活拮据、吃泡麵度日的狀況,終於找到工作卻被要求入職前要先做體檢(體格檢查),因此向原PO借了一千元。原PO進而發現,台灣醫院的體檢中心人潮滿滿,提出疑惑:「很好奇生意怎麼這麼好?」表示自己支持大眾為了健康而自費做體檢,但認為每個出來上班工作的人都有自己的辛苦之處,公司不應該強迫勞工花錢體檢,或是由公司先協助新入職的勞工墊付,減輕經濟壓力:「(強迫)還沒領第一個月薪水的上班族體檢是否能調整一下?比方三個月內補件,或先簽借據由公司先出,再從薪資扣之類。」更直言「就算有體檢也是會死」,認為體檢都只是醫院等健康產業賺錢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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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厘頭貼文全網不解 留言說明體檢兩大用處
如此發言讓一眾網友相當傻眼,有人留言請原PO說明體檢賺了什麼錢,結果原PO還真的留言回覆道:「一人低消1000(現場很多都超過2000),每小時20人(現場都超過20人),一天服務8h,16萬/天,假設一個月營業22天,352萬/月,再扣管銷,還不錯~」,被網友直呼只會看營業額,根本不尊重專業:「嗯嗯 設備不用錢 人力不用錢 電力不用錢。」
有網友也認真說明上班前需要付費體檢可以幫助人資協助勞工做適才適所的分配,同時也可保障勞資雙方以減少糾紛:「誰知道你是不是原本就有病然後故意跑來騙職災賠償,驗到肺病就不會讓你去做粉塵作業;驗到眼疾就不會讓你去做品檢作業」、「記得有B肝就不能做餐飲業,如果三個月補件,那顧客就多危險三個月了」「健康無價,有些工作就是要你先體檢,怕你有啥傳染病會影響工作,不爽健檢就去找不用健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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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員工自費體檢合法合理 若在定期檢查期限內可以免!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以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要求新進人員在入職時進行體檢是合法的,除了幫助雇主掌握員工的健康狀況,也可協助雇主安排勞工從事適當的工作。由於法規沒有明文規定體檢費用由誰承擔,所以是由勞資雙方協調負擔。
而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條所提及的「一般健康檢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之特殊健康檢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則是雇主應針對在職勞工實行的定期健康檢查,相關費用則是由雇主完全負擔。而定期體檢的次數則依據在職勞工的年齡而有所不同:
1、年滿六十五歲者,每年檢查一次;
2、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每三年檢查一次;
3、未滿四十歲,每五年檢查一次。
如果勞工在入職新工作前,未超過上述定期檢查期限,只要提出證明就可免除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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