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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羿郿
《網路溫度計》曾調查「10大婚前吵架事件」,其中,房產問題名列第三,顯見情侶、夫妻之間最容易因為房子該怎麼挑、怎麼買以及登記在誰名下等問題,引發家庭紛爭。日前一名網友表示,老公承諾婚後買房會登記共同持有,未料雙方結婚後,老公卻要她拿出200萬元,才願意將房子登記她的名字,讓原PO感到相當不滿。
老公婚前答應買房共同登記 婚後要求妻子付200萬元
原PO在Dcard上發文提到,她與老公交往時,對方承諾自己會負責賺錢,她只要有上班就可以,而且結婚後買房會登記共同持有。不過,在即將快結婚之前,原PO接到一通電話,老公私自買了一間預售屋卻沒有和她討論,「當然我也沒出半毛錢,我問他會掛一起的名字嗎?他說結婚會」。
結婚之後,原PO問老公,房子會登記共同持有嗎?對方卻要她拿出200萬元,並反問「沒出錢為什麼要共同持有?」兩人為此大吵一架。原PO生氣說道,「跟當初說好的不一樣,只想老公買一間1千萬出頭的房子,房貸不會揹太重,兩人還可以照原本計畫開心生活,我的粉紅泡泡是一起去看房買房,不是豪宅也沒關係」。
另外,原PO還提到,老公最近還想幫他自己的父母繳交另一間房的房貸,「因為他說將來是給他的」,之後打算當作父母的渡假宅,讓她開始思考「這下是只能離婚嗎?還是必須拿200萬元出來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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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買房該不該共同持有?網友反應兩極
貼文一出,網友們各自有不同意見,部分人認為原PO的先生說法矛盾,「講話前後矛盾就夠令人不悅了,如果要你付才要登記共同持有,為何不一開始就講清楚」、「錢還其次,但講話前後矛盾,說話不算話,重大決定也沒先跟你溝通,這問題很大耶」、「我前夫也是這樣先騙婚,後面很多事都先斬後奏,建議不要結婚」、「明明就是一開始就說好的,沒有要共同登記不會早說,你一開始說要一起付才登記,我能先規劃用錢,沒要一起登記,我也自己去買一套,重點是講話不負責耶,這種說話不算話,都結婚了怎麼用錢也沒打算討論,搞得像是處處提防女方的樣子,這樣還結婚幹嘛,為了有人能生小孩,以後離婚還能守住資產的意思」。
同時也有另一派網友認為,女方想共同持有房子,就必須負擔部分金額,「對不起我看到笑了,一個騙婚、一個騙房,其實也蠻適合的」、「我和男友都各自有房,但我並不覺得沒出錢還登記共同持有是合理的欸,何況若是共同登記,自己首購貸款的資格也會被用掉,若將來有打算換屋,還是不要太衝動喔」、「他說話前後不一滿糟糕的,可是妳明顯是要騙房子(or佔便宜)更糟糕」、「自己沒出半毛錢的情況下,我是不會想過要去問共同持有這件事啦」。
夫妻買房共同登記優缺點
《房產溫度計》曾報導,房子「共同登記」的優點是:1、產權劃分清楚,安全又有保障;2、避免他人未經你同意處理你的房子。
缺點則是:1、貸款麻煩且放款成數低;2、稅單變多份;3、夫妻共同登記,會用掉「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的10%優惠稅率」;4、想處理不動產需要所有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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