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中央印製廠
文/陳羿郿
兒童節與清明節掃墓即將到來,連續假期從4月1日放到4月5日,由於4月3日調整放假,以致本周六(3月25日)必須補班,對於本週上班6天,許多上班族都感相當疲憊。但也有網友轉念,意外發現月底會有「雙重驚喜」。
週六補班4月連假!原PO嗨喊「薪水提前入帳」 網友:每家公司規定不同
本周六是補班日,讓不少需要上班的人感到心累,一名網友在Dcard以「3月484(是不是)可以領2次薪水」為題發文,提到4月1日至5日有個連續假期,假設公司原本固定每個月5號發薪水,這次是不是3月31日就會提前入帳了?他想了想,便感到興奮。
這篇貼文一出,引發不少討論與回應,由於每家公司發薪的日期規定不一樣,網友反應兩極,「我們破公司就是會延後:)」、「某些公司遇假日提早發,例如我,所以3/31會發薪水」、「有公司會延後發,像我前公司,5號發,碰到假日就往後推到平日第一天發」。
同時也有網友吐槽,「樂觀的人:3月可以領2次薪水,悲觀的人:4月領不到薪水」、「依照原PO的邏輯,是不是4月都在做白工」、「3月領了2次,4月沒得領,有沒有樂極生悲的感覺」。
勞動部:「遇假日,希望雇主提前發放」未訂罰則
根據勞動部《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籍工資給付指導原則》,規範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不得低於每月1次,並要求工資、加班費等最晚給薪的時間。
根據規定,2023年底,希望25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都能調整至10天內給薪,明年底則是擴大至全部事業單位在10天內給薪;114年底500人以上縮短至5天內給薪;115年底則是100人以上須要5天內給薪、99人以下須在7天內給薪。
換言之,到了115年底,若是事業單位工資計算的週期為每月1日至月底,公司在99人以下的雇主,1月的薪水必須在2月7日前給付,100人以上的雇主更要在2月5日內完成給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曾表示,若是給薪日遇到假日,希望雇主能夠提前發放,現在用銀行轉帳的方式,按時給工資已經不會有技術上的困難;如果是薪資給付是用現金,須在勞工同意下才可延遲。
黃維琛提到,「指導原則是法令強制規定,未訂罰則;4年內是努力目標,希望最後都做得到,未能做到的,地方政府會加強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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