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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aleb
難道把錢藏在家裡,比存在銀行更保險嗎?日前一起離奇的事件發生在中國,一名女子付玲將1100萬人民幣(約5200萬台幣)以「高利率定存」方式,存入山東渤海五路的信用社,一年後想領出,卻被告知「沒有這筆錢」當場令她傻眼,猶如一陣寒風直逼心坎…。
「假銀行」案件充斥
根據中國大陸媒體報導,付玲想把一年前存進去的錢領出,卻被告知沒有這筆存款,連存單都是「假的」,後經查帳才發現,她在2014年10月16日存入的1100萬元人民幣,在當天就被以「轉帳」方式被他人領走,一大筆錢就這樣不翼而飛,驚嚇指數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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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警方展開調查發現是銀行內賊所為,抓到段姓、楊姓等11名共犯,其中一名甚至是分行長,嫌犯共「偽造」金融票證43張用來收款,也爆出多名與付玲相同遭遇的受害者,至於這些非法吸收的款項,均被用於幫助中國創能石化公司融資。
連中國人都不懂的「法治」
然而,付玲以為「惡夢」結束時,當地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卻僅指出,「該案僅有4起事實中的涉案資金歸還,其餘27起共計1.6億元人民幣沒有收回。」至於其餘資金的追討,判決書中都沒提及。而案發至今,付玲多次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但均被山東濱州法院以「被害人財產應依法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為由不予受理。
據悉,受害者們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查閱大量法條後,認為自己提的是「獨立」民事訴訟,被告是銀行法人、案由是存款糾紛;而法院卻認定此案是「附帶」民事訴訟,即刑事案件中,受害人針對刑事案件,向被告人提起的民事訴訟,被告是自然人(段姓、楊姓)等,案由是吸收客戶資金不入帳。
對此,受害者的代理律師認為,「不能因有關人員的刑事犯罪,而剝奪申請人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即使認為這根本兩碼事,但當地媒體欲訪問法院卻遭拒絕,只能說中國人的法治,連中國人都不懂呢!受害者與相關人士表示仍期待有關部門有所作為,但錢就這樣虛無飄渺的沒了,小編看來有點蕭瑟滄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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