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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采縈
拉麵濃郁的湯頭和Q彈的麵條征服了台灣人的味蕾,隨著日本文化盛行,台灣的拉麵店也越開越多,但店內大都座位稀少需排隊,不少拉麵店會祭出不少規矩,日前台北市就有一家知名拉麵店竟規定,免費加麵吃不完要罰1千元,高額罰金引起網友反彈,規定顧客「擦桌抹布需要摺好」等,在PTT掀起討論。
為何吃不完要罰1千?拉麵店「避免浪費」引反彈
日前台北某間拉麵店訂下新規定,要求客人若免費加麵卻沒有吃完,要開罰1千元,消息曝光後不少人表示無法接受,認為一碗拉麵最多才300元,吃不完大不了再付一碗的錢,覺得罰1千元實在太誇張。
也有網友在PTT發文,表示「拉麵店真的很多規定,像是什麼吃完還要把垃圾收好端上台」並指出該家拉麵店更為誇張,「吃完還要擦桌子」,不滿表示自己「是去吃飯的,還要維護你店裡的整潔」,認為店家「就是不想多聘一個人做外場」,但仍有很多顧客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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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source:截自PTT
台灣拉麵店規矩一大堆 網友怎麼看?
台灣人對拉麵店的熱愛,逐漸形成一種獨特的風氣,其中店家為了維護服務品質,在有限的座位下提升翻桌率祭出許多規定,像是之前有店家要客人「不准滑手機」、「不接首次用餐新客」等,都遭到不少鄉民批評「拉麵怪象」。
至於擦桌子與吃不完要罰1千元,也引起一陣網友熱論,許多人認為「怎不叫客人自己煮,吃完自己洗碗」、「出去吃飯還要擦桌子」、「自己擦桌子也太可悲惹吧,有夠M」、「要不要乾脆把碗也洗一洗啊」,但也有人支持店家「他沒有叫你擦,是叫你摺好」、「嫌處罰太貴那你就直接再點一份啊 不然就乖乖照別人店的規矩走」、「讚 浪費食物的下地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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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麵店家怎麼說?有顧客把「免費」當「浪費」
根據TVBS報導,店家員工則表示,過去有客人加麵加了1、2球,吃了一兩口就原封不動,放在那裏,因為大家看到「免費」2個字,就不會去衡量吃不吃得下。
至於這種規定是合法的嗎?根據消保法第12條或民法247條之1的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恐會無效。
image source: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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