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因涉性騷擾女助理,遭司法院職務法庭免除法官職務,3月8日再審,判決大逆轉,職務法庭改判陳不用免職,只需罰一年薪水216萬元,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審判當天恰巧是婦女節,讓很多人不禁感嘆「真的很諷刺」!
已婚法官性騷擾女助理的案件應該怎麼看?首先要先釐清什麼是「性騷擾」,接著要判斷「到底有沒有性騷擾」,單看職務法庭的判決指出陳鴻斌「罪不致死」,但DailyView網路溫度計透過《KEYPO大數據關鍵引擎》調查,事件發生至今的網路討論聲量共2132筆,其中正面101筆、負面1103筆,顯示出網友對此事幾乎是壓倒性的負面看法,到底為什麼有這樣懸殊的落差?雖然法律並非用來迎合社會,但是當它無法回應社會對於公平正義的期待時,到底問題出在哪?
首次判決怎麼說
陳鴻斌被指控擔任法官期間,有「約女助理牽手並親吻對方」、「要求女助理不能接受其他已婚男人邀約」、「不讓女助理離開其辦公室」、「在辦公室內擁抱女助理」等8項不當言行,職務法庭2016年10月認定陳已不適任法官,判決免除他的法官職務。
再審突變調
2018年3月8日,陳鴻斌涉性騷擾女助理案,職務法庭認為原判決認定有問題,本案「不是性騷擾,而是試圖發展婚外情未成功」,改判陳只需罰款新台幣216萬元。也就是說,陳鴻斌將「恢復」法官身分,未來可爽領月退18萬元。
「陳鴻斌性騷案」事件-8天討論聲量累計2132筆
image source:《KEYPO大數據關鍵引擎》
3/8 新聞報導
3月8日婦女節,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涉性騷擾女助理案判決逆轉,再審判決陳不用免職,只需罰一年薪水216萬元,將保有法官18萬月退俸。
這樣的結果引發各界熱議,不僅鄉民痛罵「太誇張了又是恐龍法官」,法律界、立委們也有許多人站出來批評,認為司法院根本是鄉愿判決!
image source: ytimg
3/12 陳志祥發言
對於改判引發各界砲轟,陳鴻斌性騷案受命法官陳志祥日前現身《蔻蔻早餐》解釋,「看了資料發現,原判決認定有問題,8項錯誤行為,重新認定後僅成立3件,依罪刑相當原則,未到剝奪法官身分的地步。」
陳志祥說:「本案不是性騷擾,而是試圖發展婚外情未成功。」這樣的說法再次遭到網友的砲轟。
image source: udn
3/13 持續延燒
陳鴻斌性騷擾案改判罰款後,全國譁然,監察院13日表示,調查委員王美玉、方萬富收到判決書後,會研究提起再審。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將提出《法官法》修正案,盼未來職務法庭能引入外部參與,才能避免「官官相護」,淘汰不適任法官。
image source: appledaily
哪些媒體、網友在關注這件事?
image source:《KEYPO大數據關鍵引擎》
原審與再審的認定差異
原審認定陳鴻斌的8項騷擾行為,包含「數次稱祈禱、感動討牽手抱抱」、「好市多costco購物時幫買單」、「女助理公傷期間送相機」、「說要校對判決草稿要求上山拍照被拒」、「在續聘會議上掩飾女助理工作疏失」、「晚間邀女方到政大牽手散步,並在汽車後座未經同意親吻」、「撩女方頭髮逼問不念舊情、不准與其他男性往來」、「藉口討論擺設,卻在對方起身時扶擋住門」。
不過,前四項在再審時被認為符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條「長官可基於獎勵、救助或慰問對部屬餽贈財物」,而陳所屬審判庭長證稱知道女助理疏失,判定無掩飾情形,剩下的三項雖行為不恰當,被拒絕後就馬上中止行為,犯行輕微,事後介紹男友給女生認識表示「有悔意」,導致再審結果更改。
新聞媒體報導方向
法官陳鴻斌涉性騷擾女助理,獲改判不用免職,只需要罰款216萬,讓全國女性都怒了,媒體也紛紛報導質疑,「涉性騷竟輕判」、「色法官輕判不符社會期待」、「前法官性騷助理竟然只被罰薪1年」、「法官挨批遇性平大腦就失智」。
網友這樣說:
「明知道自己是已婚,還做這些舉動,根本上就是錯誤的,知法犯法應該更罪加一等。」
「如果沒事幹嘛還賠200萬,有鬼!」
「官吶!官吶!老婆你看官吶!」
推薦文章:不劈會死!地表最強劈腿男報到!
網友看法-PTT八卦版
法官陳鴻斌涉性騷擾親嘴女助理,竟然被認定只是「只是試圖發展婚外情未成功」,獲改判不用免職,將來還可以爽領法官18萬月退俸,讓PTT網友全都傻眼,紛紛「噓」爆法官!
網友這樣說:
「翻譯:法官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法官:我爽就好,甘你屁事。」
「都是學長學弟,沒事兒。」
判決引發法界之怒
陳鴻斌性騷擾案判決大逆轉後,不只一般人無法接受,很多法界人士也都傻眼,該案職務法庭五名合議庭成員之一的謝靜慧,因不滿判決,怒辭職務法庭法官。
法界人士這樣說:
法官謝靜慧:「可能是我的能力不足,無法說服其他法官...」
台大教授李茂生批大學同學審判長林文舟:「你幹嘛沒事幹,做出這種決定?」
律師鄭文婷:「一個資深的法官想要發展婚外情已經是無法讓人認同了,如果因為發展不成而對女性上下其手,那就更不可原諒!」
為什麼引發社會輿論反彈?
性騷擾定義
所謂的性騷擾定義,指的是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或猥褻」。陳鴻斌擁抱、親吻、騷擾女助理,女方既已拒絕,心情低落發文被同事發現,難道造成被害人不舒服還不算是性騷擾嗎?
職務法庭法官判決承認陳鴻斌行為是「騷擾」非「性騷擾」,讓人相當納悶,難道一般上班族親吻同事也不算性騷擾嗎?更何況法官這樣應該重視操守的職業,標準怎麼反而更低?
不符合社會期待
對於社會大眾來說,陳鴻斌恢復法官身分還能領退休金,大家在乎的其實是「司法正義」在哪裡?
為什麼法官性騷擾女助理可以依罪刑相當原則改判,難道知法犯法不應該受到更嚴重的處罰嗎?當該案法官陳志祥說出,「法官判決不用迎合社會」時,國民心中恐怕只覺得「到底在說什麼鬼話!」
職務法庭問題多
對於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獲改判,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痛批,台灣的婦女運動已經30多年,沒想到還會有性騷擾案遭到輕判的情況發生。
尤美女指出,審理陳鴻斌案的職務法庭合議庭5名法官中,只有謝靜慧法官1人是女性,呼籲司法院應盡速調整職務法庭性別比,讓女性的比例不得低於1/2。
網友五大負面意見
統計網友對於此事的前五大負面意見,第一名是「官官相護、偏袒自己人」,球員兼裁判的作法讓人無法信服;第二是「根本輕判」,已婚的法官性騷擾女助理,本身就是知法犯法,還只需罰款216萬不用免職,也太便宜他了。
「涉及職場上對下關係」則是拿下第三名,司法職務法庭忽略的是,女助理很難抵抗上司的所有要求,這也是她無法拒絕的原因,不該成為陳鴻斌脫罪的理由。
接著第四、第五名分別為「質疑恐龍法官」、「性平教育有問題、助長性騷擾」,許多網路評論都指出若身為法官的陳鴻斌獲得輕判,將助長更多職場變態伸出狼手。
蔡英文表態:判決應彰顯公平正義
免職最後變罰薪了事,這個「髮夾彎」讓全國傻眼,恐怕連總統蔡英文都「暈」了!小英15日在臉書表示,「社會對於女性在職場上的處境,要多一分同理心」,更指出「台灣社會離性別平等,確實還有一段路要走。」
網友這樣說:
「小英終於醒了哦......還不趕快革職那些垃圾法官!」
「別只出一張嘴,把法務部長換掉!」
「說的不錯,但是您是總統不是時事評論家啊!」
「如果只是想騙騙支持者我倒是覺得這篇文發的不錯啦。」
image source:facebook
分析說明:
本研究資料由《KEYPO大數據關鍵引擎》提供,分析時間範圍為2017年01月04日至2018年01月03日,共一年。
系統觀測上萬個網站頻道,包括新聞頻道、Facebook、PTT及各大討論區、部落格等,針對討論『陳鴻斌法官』相關文本進行分析,並根據網友就該議題之討論,作為本分析依據。
本文所調查之結果,非參考投票、民調、網路問卷等資料,名次僅代表網路討論聲量大小,不代表網友正負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