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得主與電台爆著作權爭議!馬世芳控「乙方」被欺負懶人包
image source :FB/蘇巧慧
文/閻芝霖
知名廣播人馬世芳日前宣布,將於年底結束與Alian原住民族廣播電台3年多合作關係,原因是電台要求完全擁有他個人節目「耳朵借我」的著作權,馬世芳發現,在各個創作領域,有太多創作人不得已簽下不平等條約,他認為這個陋習應被檢討,並為被迫容忍的「乙方」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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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世芳年底告別Alian電台:被迫在「放棄節目著作」、「離開電台」二選一
身為廣播金鐘獎常客的馬世芳,同時也擔任過金曲獎的評審,是Alian原住民族廣播電台的主持人,馬世芳於11月26日在臉書宣告,將於12月29日播畢「耳朵借我」後,結束在Alian原住民族廣播電台三年零四個月、總共350集節目的主持工作,「我被迫只能在『放棄節目著作權』和『離開電台』兩條路中選一條。」
馬世芳表示,當初簽署的條文有一條寫下,他不得主張這是他的節目,甚至原文會可任意擷取「耳朵借我」內容,做成另一個節目播出,馬世芳也發現,不只廣播人經常被這則形同「賣身契」的條款欺負,這惡劣的條文也在各種單位的採購合約和委製合約中屢見不鮮。
不只馬世芳!《原聲探索》徐睿楷也被迫離開
兩度入圍廣播金鐘獎的主持人徐睿楷也有同樣遭遇,徐睿楷表示,原文會確實有付主持人費用,但這個錢不能買走基本的權利。「雖然我不是要說我做得有多好或多厲害,但至少應該值得也對得起原文會在這個節目上的投資。」
徐睿楷指出,這之中最大的問題是因為合約是原文會訂的,且明顯是只為了他們的利益去訂,徐睿楷強調,爭取這些權利並不是為了自己,也不是要緊抓著作品不讓更多人聽到,這是原則問題。
馬世芳攜立委召開記者會!未來朝「甲乙雙方共享共有」邁進
民進黨立委范雲、伍麗華也針對此事發聲,他們表示,將會做為未來監督其他部會採購法的參考,例如責成部會設立申訴專線,建立檢核機制等,並在2日與立委蘇巧慧、馬世芳、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召開記者會。
經立委和原文會協調後已達成共識,未來著作權將會朝「甲乙雙方共享共有」的方向邁進,馬世芳也提醒創作者無論從事任何形式創作,作品都受到文創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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