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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葛緯詩
行政院正式拍板定案振興三倍券措施,網路上評價卻相當兩極,不少人與過去馬政府時代的消費券相比較。消費券雖然有發放快速規則簡單的優點,但遭多數人反對的理由多為成效不彰,被拿來用於日常必要消費的「替代消費」情況嚴重,導致新增消費不如預期,最終貢獻的經濟成長率也有限。然而振興券不僅設計複雜,恐怕也無法避免走上回頭路,由於非實體券沒有面額限制,讓小額消費的方式更為便利,民眾日常生活中的各項雜支開銷,全都可以拿來慢慢累積這3000元的振興三倍券額度。
什麼是「替代消費」
一般人或家庭日常生活中,每個月都一定會有的固定生活支出,多為伙食費、交通費等,若民眾將消費券或振興券拿來用於這些支出,而非新增消費,則會造成原先預期達到的刺激經濟效果降低。
通勤族每日交通費達27元 振興券輕鬆化為現金存起來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行政院這次的規劃,電子票證也是多元支付方式之一,不管是悠遊付、記名悠遊卡還是悠遊聯名卡,交通方面的支出都符合振興三倍券適用範圍。因此包含捷運、公車、YouBike、1280月票、計程車等的花費,只要在7月15日上路後至12月31日,共計5個半月左右的期間,累計費用達3000元便可以收到回饋的2000元,且回饋金額的部分無使用期限。
換句話說,通勤族每個月的交通花費在545元以上,每天通勤費用(假設每月20個工作天)僅27元左右,若不想拿振興券額外消費,都可以輕鬆以振興三倍券替代原有生活中的交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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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習慣買超商?每月11天吃超商就達標
電子票證因為採累積消費,反而讓消費金額更為靈活,就算沒有通勤需求,對於其他一般民眾來說也更容易用來替代日常生活支出。例如習慣在超商買早餐的民眾,每個月的消費金額只要545元就達標,也就是每天早餐只要吃超過27元;或者假設早餐固定花費50元,就算不用天天買超商早餐,每月只要有半數的工作天也就是約11天買超商,同樣可以輕易以振興券替代生活開銷,把這筆錢變相省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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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也能用!利用信用卡省生活費還能賺額外回饋
這次有不少信用卡推出加碼優惠,想要省錢的小資族不僅能夠把振興券省下來,連信用卡的加碼回饋也能一併賺到。由於信用卡同樣是透過先綁定後,7月15日上路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累計消費3000元,就能扣除次月帳單2000元。因此不管是平常加油、伙食支出,還是購買每月的民生用品,每個月只要改為用信用卡支付,刷滿545元的消費金額,基本上對於一般民眾來說都可以輕易把這筆錢省下來。
由於信用卡的加碼回饋,目前看到的幾乎也都是透過「累積消費」來達成,對於有意新增額外開銷的人,或許是一個增加消費的誘因。但對於有意想把這筆錢省下來的人來說,加碼回饋一樣有機會透過生活必要開銷加總來達到,並省下更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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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缺點難避免 非實體券讓「替代消費」更容易
基本上來說,這次的振興券為了跟消費券不同,想出了一系列的複雜規則,除了實體券之外,還結合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等多元付款方式,希望這些平台業者祭出的加碼活動,可以催出民眾更強的消費力道。
但回到消費券過去最為人詬病的替代消費問題,非實體的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在目前普及率相當高的情況下,民眾反而可以透過這些付款方式,將日常生活中必須的小額消費慢慢累積替換,甚至免去實體券面額每次最低200元、500元的消費限制,以及擔心店家不願找零等問題,讓替代消費的情況變的更為容易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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