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武漢肺炎紓困條例出爐!隔離假可領補償 雇主不得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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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筱慈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並以特別預算編列,經費上限為600億元。通過的條例除了加重罰則,更明訂「防疫隔離假」,受隔離者可申請「防疫補償」。通過的條例還有哪些會對我們產生影響呢?
惡意傳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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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 ,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不遵守隔離、檢疫規定趴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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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個案接觸者,14天內天內請務必遵守居家隔離,違反者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從重最高可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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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港、澳、韓入境者(資料更新02/26),14天內請務必遵守居家檢疫,違者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從重最高可罰100萬。
★於防疫期間,受隔離或檢疫而有違反隔離或檢疫命令或有違反之虞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得指示對其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人資料或為其他必要之防治控制措施或處置。
發假消息、哄抬物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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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或無正當理由囤積而不應市銷售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防疫隔離假是什麼?誰可以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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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
受僱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
檢疫,因此無法出勤時。 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
檢疫者,而必須請假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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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隔離假有薪水嗎?
若受隔離/檢疫的原因:可歸責於雇主時,雇主應給薪;不可歸責於雇主時,沒有強制雇主要給薪。
雇主如果有給薪水,可以從所得稅之所得額中加倍減除。
受隔離/
檢疫者如果沒有支領薪資,可以申請「防疫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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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受隔離/
若雇主可以預見要員工出差返臺後,員工將受衛生主管機關
通知隔離/檢疫,此時仍派員工出差,則受隔離/ 檢疫的原因是可歸責於雇主。例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自中港澳返臺民眾必 須接受居家檢疫,雇主仍指派員工前往,於返臺接受居家檢 疫的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 其他因執行職務而受隔離/檢疫,需依個案情況認定隔離/
檢疫的原因是否可歸責於雇主。例如:醫護人員因工作上原因 而被隔離/檢疫,於隔離/檢疫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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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申請「防疫補償」?
受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
檢疫者。 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
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上述對象如果沒有支領薪資、沒有違反隔離/
特別提醒:
如果有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能
重複領取。 如果違反隔離或檢疫規定,不但不能申請防疫補償,還
會被重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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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防疫隔離假」,雇主可以記我曠職、或扣全勤獎金嗎?
特別條例裡有明定,若符合條件的員工要請假,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
雇主不得視為曠職。
不能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不能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若雇主不依法給予「防疫隔離假」或對勞工有相關不利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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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要求員工自主隔離不要上班,可請「防疫隔離假」並申請「防疫補償」嗎?
如果不是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
檢疫,而是雇主自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那就不符合「防疫隔 離假」以及申請「防疫補償」的條件。 如果雇主自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時,不可以強迫勞工用自己
的假來請假,而且仍要照付工資。
受衝擊產業紓困與防疫人員津貼
★醫事人員及其他從事防治相關工作人員,應予補助或發給津貼。而公、私立醫療機構、法人、團體及其人員等,執行防治工作有績效者應予獎勵;若因執行防治工作感染導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應給予補償、補助各項給付或子女教育費用。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醫療(事 )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紓困、補貼、振興措施及對其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醫療機構因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需要而停診者,政府應予適當補償。
【網路溫度計】提醒您-
◎全民防疫,勿信謠言、勿恐慌性購買。
◎根據《刑法》251條,囤積、抬高民生必需品的價格,最高關3年、罰30萬。
◎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12條,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或無正當理由囤積而不應市銷售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如有武漢肺炎(COVID-19)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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