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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羿郿
工作滿一定年限後,勞工即可享有特別休假,近日一名網友好奇詢問,「可以用特休讓自己每天晚上班一個小時嗎?」
特休假怎利用比較好? 上班族發文:每天早上「請1小時」用光特休
原PO在Dcard上表示,任職的公司工作滿一年有12天特休,以一天工作8小時換算,相當於有96小時的特休。原PO進一步表示,公司規定每天8點上班,他打算每天請1小時,延到9點再上工,好奇是否能將特休以「小時」為單位分開請?
網友勸:可以!但觀感不佳
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分享個人經驗,「可以,我們主管常常遲到,就用特休請個1小時、半小時」、「要看公司吧,我之前有遇過每次請假只能請4小時或是8小時的」、「看公司規定吧,我們規定特休只能4小時為單位」、「我們也可以唷,特休是自己的,只要公司有同意特休最少要請1小時,沒理由不能按照自己想要的規劃請」、「要看公司規定,我們公司請假最小單位是1小時,很多同事都是遲到或是自己晚1小時來再請掉」。
不過也有網友提醒,每天早上請特休,長期下來可能導致一些問題,「要確認這樣請會不會影響到考核」、「可以,但是你會被黑單,嘴上不說、考績一定難看,甚至會有小動作,我就是這樣,每年特休都用完,過年長假加特休足足消失半個月以上,睡過頭就請假1-2小時,太想睡就請到中午」、「感覺可以,但觀感不好,老闆可能會不爽」、「當然可以阿,特休是你的,你想怎麼請都可以,但持續一個禮拜主管自然就會關心你,考績自然也會不理想,長期晚到、無法準時、赴約時間、欠缺時間觀念,如果早上要開會、交代事情你都無法參加,嚴重點那天要裁員你會出現在名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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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以「日」或「小時」為單位 勞資雙方協商調整
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工作滿一定期間,雇主或事業單位應給予特別休假,且「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另外,由於特休以「日」為計算單位,但並無明文規定是否可請半天或1小時,原則上依勞資雙方協商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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