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FB/王婉諭
文/蔡岳霖
台北市某公托2018年保母虐童事件,1名1歲半幼童,只因為吃飯弄髒衣服,竟遭到保姆毆打,最後判賠37萬餘元可上訴;台中某托嬰中心,陸續爆出有五名幼童,遭到虐待;類似事件層出不窮,立法院31日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條文,明訂教保人員若對兒童做出虐待行為,違者最高處60萬元。此外,曾有性騷擾、體罰、霸凌者應予解聘,終身不能聘任,教保機構有相關違規最重罰30萬元,情節重大廢止設立許可。
教保員虐童層出不窮 最嚴重機構應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
現行《幼照法》規定體罰幼兒,最高處50萬元,條文修正後明定教保服務人員若對幼兒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不當對待行為,最高罰緩上調至60萬元,並公布行為人姓名與機構名稱。
另外,教保服務人員曾犯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體罰、霸凌學生或幼兒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者,教保服務機構應予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且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
超收、生師比不符等最重罰30萬 情節重大可廢止設立許可
針對損及幼兒及家長權益情節重大的各類違規情形,如超收幼兒情節重大、生師比不符、知悉有不適任人員未依規定處理、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未依規定收退費、規避檢查、進用未具資格的教保服務人員、借用教保資格證書等,其罰鍰提高至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為一定期間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延伸閱讀
✎ 徐巧芯違停事件引熱議!政治人物聲量排行僅輸陳時中、蘇貞昌
跟不上最新話題、聽不懂網路流行語?
小孩子才慢慢爬文搜尋,聰明人都在訂閱【網路溫度計Line Notify】
一鍵就訂閱,話題不漏接:https://urlink.io/j72VVVk8
有想看的排名主題?請不要猶豫告訴我們吧
提供題目►https://pse.is/JW2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