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台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
文/陳羿郿
社會住宅是由政府興建房子或向民間承租空間,再轉租給有需要的民眾,租金相對也更優惠。有網友抽中台北文山區興隆D2社會住宅,在Dcard開箱從點屋到移入家具後的心得。
一個月租金4800元 家具要全自備
原PO表示,一個月租金4800元,簽約點交時全是「空屋」,除了衛浴設備和一組含電磁爐的廚具系統櫃外,其餘冷氣、洗衣機、冰箱、床組等,皆需要自己購買。另外,社宅有規定不能裝潢,因此僅可做家具的增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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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分享,在家電部分,他增設了冷氣、洗衣機、小冰箱、電視;家具部分則購入書桌、椅子、沙發、餐桌、電視櫃、地毯布等,林林總總加起來超過10萬。他認為,社宅的優點是環境佳、房租便宜,也不用擔心惡房東;缺點則是入住門檻高,需要先預備一筆入住金來張羅家具家電,且水電、瓦斯、網路等費用也需自付,可能不比在外租屋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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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網友紛紛詢問相關問題,表示能租到這樣的房子非常值得,「我覺得家電是小事,門檻也不算高,以在外租屋算,要有這房型2萬以上跑不掉,家電費用根本一年內就回本,而且退租後可以帶走,在外租屋還帶不走,根本賺」、「這種房型才是人住的地方啊」、「房東路過,基本上划到一個不行,省下來的房租來補台北和新北的硬成本差異(水電瓦斯)還有剩」。但也有過來人提醒,「之前抽到社會住宅,也是花了十幾萬。結果住不到一年不小心領年終後比規定的收入多一萬塊,政府立刻來函叫我一個月內搬走。」
誰可以申請社會住宅?
社會住宅的基本資格各縣市會略有不同,所以以各縣市政府網站公告為主。以上述「台北市」社宅為例:
年滿二十歲的國民
在台北市設有戶籍,或在本市就學、就業
家庭成員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沒有自有住宅。
家庭成員無承租本市國民住宅、公營住宅或社會住宅
家庭成員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在50%分位點以下(111年度為167萬元),且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2.5倍(111年度為每月6萬5,3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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