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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考特斯拉
不曉得你有沒有運用郵務系統來寄送香水、化妝水、手機等物品,這些物品其實是不能透過郵務系統來寄送的,因為這些日常常見的物品,其實暗藏著某些「危險因子」,目前交通部也已經修法,自11月開始,民眾若寄送「9大違禁品」造成郵局的損害,將會向寄件人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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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危險物品」過去若遭到海關、航警查獲,所有的罰款都是由中華郵政公司吸收,寄件人並不會收到求償等問題,但從11月開始,根據新修正的《郵件處理規則》,若寄送的物品含爆炸物、壓縮或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氧化或有機過氧化物、毒性或感染性物質、放射性燃料、腐蝕性物質、其他危險物品等9大項目,造成郵局損害,就會針對寄件人進行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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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類目違禁品細項】定義如下:
1、爆炸物:各類槍械彈藥、煙火、爆竹、照明彈等。
2、壓縮的、液化的、受壓解的氣體:罐裝瓦斯、潛水用氧氣瓶、防身噴霧、防蚊液、噴漆、髮膠、殺蟲劑等各類噴劑。
3、易燃液體:汽柴油等燃料油、油漆、稀釋劑、樹脂、黏著劑、香水、化妝水等。
4、易燃固體、自燃物質與水反應物質:火柴、點火器、打火機。
5、氧化物質、有機過氧化物:漂白水、漂白粉、工業用雙氧水等。
6、毒性物質、感染性物質:殺蟲劑、除草劑、活性濾過性病毒等。
7、放射性燃料:碘-123、放射性廢棄物等。
8、腐蝕性物質:強酸、強鹼、水銀、鋁酸電池等。
9、其他危險物品:磁化物(例如:磁鐵)、刀劍棍棒、鋰電池等。
其實過去就有大學教授寄送「教學物品」,導致中華郵政遭罰10萬元的情形,起因就是因為該教授郵寄「化學藥劑壓縮罐」,在飛機上有可能會引起爆炸,被海關認定為違禁品。這些案例讓中華郵政收取30到100元的郵資,卻繳上動輒幾十萬的罰款,特別是鋰電池,因為多數手機、行動電源都屬於鋰電池,每年大約會有1至2 件被查獲的案例,若違規空運危險物品依照《民航法規》將懲處新台幣2至10萬元不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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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其他同樣從11月開始的郵政新制,除了分批上線的「星光郵局」外,未來如果寄送多件物品沒有包裝成一件時,郵局將可以不利機器的自動分揀作業與後端遞送作業為由不受理收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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