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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戴婧雯
繼今(22)日凌晨連2震,早上8點又再發生兩次規模4.1至4.3有感地震!自4月3日的花蓮大地震後,不少建築嚴重受損,導致連日的餘震都讓住戶人心惶惶。一名網友近期在臉書社團分享,表示自己在花蓮地震後看了相關影片才了解到,為何近年來地震時倒塌的大樓,多為16層以下的建築:「原來法規規範16層以下的房子,不用結構外審。」看似是有用的知識科普,沒想到卻引起網友反彈:「樓主你誤解太深!」
16樓以下的建築都危險?網友反嗆樓主誤解太深!
買房子到底是高層建物還是低層建物比較安全呢?原PO發現,近年地震後倒塌的大樓,皆是16層以下的建物,是因爲16層以下的建築無需在法規規範下接受結構外審,原PO還留言分享無需結構外審的「好處」,勸屋主們不用太崩潰:「可以等大地震發生當下,自己坐在屋內等待結果喔」。
不料這番言論直接引起網友不滿,認為原PO未了解法規全貌和建築倒塌原因就貿然發言,可能誤導民眾。網友也進一步說明,低層建築的結構因為相對單純所以無需外審,甚至5樓以下的非公共用建築也不需要結構技師,只要建築師簽證即可:「並不是沒有結構外審的建築就比較容易倒塌,地震倒的建築通常是淺基礎,且結構上有瑕疵的設計」、「真不知道你要表達什麼?那總統府不就要拆除嗎」、「除了高層建築物,特殊結構、有安全疑慮的也需要外審,依樓主的思維,該崩潰的應該是他自己吧?」、「樓主您對建築法規誤解很深,結構外審跟樓層高低不是絕對關係」。
何謂結構外審?這五種建築一定不能沒有「它」
為何建築物需要結構外審呢?高層建築物指的是高度在50公尺或樓層在16層以上的建築物,由於這類建築需要更穩固的結構來支撐高度和強度等項目,因此在整體建築物結構設計完成後,需要交由政府核定的結構相關審核團體或單位來進行審查。相關的審查項目包括地籍調查報告、與靜載重、活載重、地震力相關的結構計算書以及建築物各層的平面圖、基礎平面圖等結構設計圖。
根據2001年《建築法》修法規定,只要是擁有以下五種條件的建築都必須通過結構外審,才能正式開工:
1、建築高度在50公尺或16層以上者;
2、建築物高度未達 50 公尺,但鋼筋混凝土構造且設計跨距在 15 公尺以上者;
3、地下層開挖之總深度(含基礎)在 12 公尺以上,或地下層開挖超過 3 層之建築物;
4、建築基地位於信義計畫區、基隆河新生地、北投區公館路沿線等地質敏感地區者,地下層開挖之總深度(含基礎)在 7 公尺以上,或地下層開挖超過一層之建築物;
5、坡地形之建築基地,其規劃建築基地地面在3個以上者。
除了上述五種建築條件,若有其他特殊狀況而有安全顧慮的建築,也都在通過結構外審後才得以開工。不過,通過結構外審的高樓層建築物就一定很安全嗎?其實結構外審就是「建築安全的多一層把關」,並非判斷建築物安全與否的關鍵,因此民眾也不必過於擔心。
▲示意圖/由於高層建築需要更穩固的結構來支撐,因此需要交由政府核定的結構相關審核單位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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