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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陸實
加拿大一名女子Christina Schell(以下簡稱謝爾)因為拒絕配合公司規定穿胸罩,因而被解雇,讓她感覺人權受到侵犯,一狀告上法庭,認為前雇主性別歧視,案件在當地受到相當大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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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的謝爾在加拿大卑斯省高球俱樂部Osoyoos Golf Club打工,俱樂部日前頒布新規,要求「女性員工必須在制服襯衫下穿著背心或胸罩」,她認為新規定不只帶有性別歧視,甚至牽涉人權問題,加上此規定只特別針對女性員工,男性員工並沒有被要求,因此她拒絕服從!
▲Christina Scheell工作地Osoyoos Golf 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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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謝爾有向上司Doug Robb反映,自己3年前因為舒適以及健康因素,決定不再穿胸罩,但對方表示公司的新規定是為了保護員工,因俱樂部中有提供酒水怕會有安全上的疑慮。
最後謝爾仍因不符合公司衣著規定遭到解雇,因此決定告上法庭,秉持主張:「我有乳頭,男人也有。這絕對是因性別而起的,是人權問題!」
對此,專門打勞資糾紛官司的當地律師Nadia Zaman,在接受CBC新聞訪問時就表示,如果可以證明職業上真的有需要(如安全理由),公司是可以針對性別做衣著上的規範。若依此一案例來看,如果只要求女性員工穿胸罩,但對男性員工並沒有相同要求,又未能提供合理解釋,那麼這樣的規定就有可能被視為是歧視!
▲律師Nadia Za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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