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示意圖/pexels
文/姜雅馨
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倒數3天,許多民眾都準備好返鄉投出心目中理想人選,不過,有些勞工假日仍須上班,好奇選舉給薪制度,也有打工族上網抱怨發問,老闆堅持投票日不肯給假是否已犯法。
投票日不給請假!打工族選舉被排整天班淚訴:到底該怎麼辦
有網友在Zuvio論壇以「#求解 投票日不給請假」為題發文,表示自己剛拿到班表,就發現13日要上整天班,「我早就跟老闆說過我要回家投票了,結果老闆說如果大家都要請假,那他禮拜六餐廳要怎麼營業,假日是最多客人的,加上最近尾牙季」。
原PO無奈表示,任職的地方是牛排餐廳,雖然訂位真的不少,但真的很想回家投票、決定自己的未來,「剛剛怎麼跟老闆求情老闆都不答應,說班已經排了,如果大家都想請假就請假他餐廳就要關了」,讓他氣憤向網友求助:「這種沒品的老闆到底該拿他怎麼辦?現在檢舉還來得及嗎?如果真的檢舉了,老闆會知道是我檢舉的嗎?有人也是打工遇到這種情況的嗎?」
▲有網友在Zuvio抱怨投票日被要求上班,不能回家投票。
image source:翻攝Zuvio
阻止員工請假投票已違法!選舉日上班薪水計算方式一次看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請半天都不能?」、「不用怕,老闆犯法了」、「現在時代不一樣了,自己權利自己爭取沒錯」、「我個人覺得爛地方趕緊跑,正常老闆不會投票日還不讓請假」、「如果老闆不讓請假或是因為這樣請假而辭退原PO,是可以去檢舉的,至於老闆會不會用小動作封殺我不知道,但是原PO立場比較站得住腳,不用太擔心」。
投票日是工作日怎麼辦?應予以員工放假一日
由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為放假日,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投票日當天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勞工,應予以放假一日(24小時),毋需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如果雇主需勞工在選舉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並額外給付工作時間工資,也不得妨礙勞工投票。
雇主該加給投票日當天出勤員工多少薪水?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雇主派遣勞工在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工資按照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時間2小時後繼續工作,按照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雇主派遣勞工在休息日工作時應給付工資。
image source:翻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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