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FB/盧秀燕
文/陳彥羽
台中市通勤月票上路,中市境內每月299元吃到飽、中彰投苗境內移動599元,平均下來一天不用10元號稱是全國最便宜、最好康的月票,目前賣出逾2.2萬張。卻傳出有台中市民借卡給非市民來冒用,交通局已查獲5人借卡給他人使用。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於今(11)日在市政會議上直說,卡片不能借人或出租,查獲就停權一年。
未來將積極取締冒用行為 盧秀燕:這有刑責的
盧秀燕表示,是市府編大量預算補貼市民,民眾才能用夠可以便宜到無以復加的價格來使用大眾運輸,不是台鐵或公車業者花錢讓你吃到飽的,市民不可以借卡、不可以和外縣市民眾買賣,這是有刑責的,未來會積極取締。
盧秀燕提到,自己甚至聽說有鄰近縣市民眾,為了要節省通勤費用,將戶籍遷到台中,一個月少花2萬多元,但無論如何,都不能違法。
已查獲5起非本人冒用 葉昭甫:第三次查獲,取消辦卡資格
交通局長葉昭甫補充,台中市民限定的「雙十公車」優惠,每天約20萬人搭公車,目前市府查獲5起非本人使用,已停權一年。提醒民眾,交通月票市民優惠,限定本人使用,家人也不行,查到非法使用,停權一年。第二次查獲,延長停權,第三次查獲,取消辦卡資格。
葉昭甫也呼籲,出借、轉讓、冒用及盜用他人交通卡牟利,抑或惡意破壞交通卡應用系統者,將依法追究責任,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珍惜有限的大眾運輸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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