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翻攝FB/炎亞綸 Aaron Yan
文/姜雅馨
抖音知名創作者耀樂今(21)日中午12點在台北針對與炎亞綸交往期間偷拍私密片、被迫進行性行為、私密片外流等事件進行說明,不過記者會一開始隨即被炎亞綸突如其來的道歉中斷(延伸閱讀:快訊/真.直球對決!炎亞綸突現身耀樂記者會現場:跟你說一聲對不起)。
10分鐘後耀樂再度現身現場,除了表示與炎亞綸是在2017年開始交往,2018年他陪炎亞綸到中國橫店工作,早上在房間時被對方強行放入生殖器,直到同年9月私密影片外流等過程。
耀樂強調自己對於「手機送修遭有心人士盜取資料」的說法無法接受,要求炎亞綸公布5年多來的調查資料,面對記者提問是否會對炎亞綸提告,他也表示會與律師進行討論決定。
【6/21耀樂記者會全文】
我跟吳庚霖先生是在2017年年中認識,並且在一起交往的,那年我才16歲,我一個人來台北,然後因為我對於演藝圈的工作很嚮往,然後所以我來...一個人選擇來台北讀表演藝術科系的學校,然後那時候跟他認識的時候是我非常景仰的對象,所以當時的我非常相信他,也非常的...呃...信任他,但是也因為這份相信跟信任,才會導致有後續的行為跟發生。
然後接下來我會跟大家做一下事件的說明:他第一次違反我意願的性行為,是在2018年的橫店,因為他當時有拍攝工作在橫店,然後他都會比我早還起床做拍攝前的準備,那一次是他一樣早起,但沒有去提前做他工作準備,他反而轉過身來掀棉被,把他的生殖器放入到我身體裡,那時候我整個人很惶恐、受驚,我驚醒,然後我...我堅定地跟他說不要有這樣的行為,可是因為礙於體型、礙於身材、礙於力量,就有後續的行為發生。事後我只能催眠自己,這些一切都可能只是成年人、18歲長大的大人們在交往期間自然而然會有的過程,只是我當時還小還不懂,所以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催眠自己,嘗試把這個行為合理化。
我那時候心情非常複雜,因為我那時候到橫店的時候也是16歲,只有我隻身一個人前進,我在那邊只有認識他一個人,我沒有認識其他人,然後我沒有選擇在發生這件事情之後,我沒辦法有其他選擇,也沒辦法逃離那裡。
然後接下來是關於私密影片偷拍的部分,我記得很清楚第一次是發生在他家、在天母,他家的床上,然後那時候燈是關著的,我記得他把手機拿起來攝錄影,我很堅定地跟他說不要這樣做,然後他事後才把手機放下,然後那時候的我還跟他打過勾勾,因為我覺得打過勾勾的一定要做到,在當時,所以我跟他打過勾勾之後真的不可以再這樣子了,我真的很不喜歡,然後他選擇跟我說,他願意做到、他給予了我這個承諾。
但這個謊言什麼時候被戳破的?2018年的9月份,中秋節的前夕,我收到了無數條網友、網民的私訊,在那一天我的私密影片跟他的在網路上被流傳開來,我整個人很無助、很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首先我根本不知道會有這個影片的產生,他怎麼來的我都不知道,但是基於那時候雖然我已經跟他分手了,我那時候之前也只有跟他一個人做過性行為這件事情,所以我跑去私訊他說是不是你,然後你為什麼...什麼時候偷拍的?什麼時候錄影的?以及為什麼你拍完之後這些東西、這個時間點,現在曝光在網路上?但他那時候選擇回答我是說,他不知道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不知道手機的影片怎麼會外流出去,他只有回答我說,手機可能在前陣子送修的時候,被有心人士盜取了資料。
但這個行為直到5年後的今天,我依然不可以接受、我也無法接受,我也覺得這個理由就是在敷衍、就是在逃避責任,至於他昨天的回覆有提到說他經過了多方的調查,去求證了手機的這件事情,我想要在這邊問炎亞綸先生,這5年裡面你到底調查了哪些什麼,調查到了哪些資料,請你進行說明,還是其實這個影片就是你這個拍攝者流出的呢?
最後我想要說的是,這件事情不管怎麼樣,拍攝影片、拍攝未成年的私密影片等等就是違法的,這是不變的,請炎先生針對以上幾點做正面回覆,不要再試圖混淆視聽,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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