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悠遊卡別這樣做!1舉動害慘自己反賠2000元

撿到悠遊卡別這樣做!1舉動害慘自己反賠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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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羿郿

因應基北北桃生活緊密連結,交通部祭出通勤月票新方案,1200元公共運輸定期月票6月15日搶先發行,7月1日正式啟用。不過若撿到他人的悠遊卡千萬不要占為己有,一名62歲的黃姓男子在捷運月台上撿到一張悠遊卡,拿著悠遊卡出站後發現餘額只剩下「-9元」,後續改用自己的票卡感應再次進站,沒有將撿到的悠遊卡交給站務人員,後來因此挨告,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2000元。

黃男撿到羅女悠遊卡刷出站「未交給站務人員」

根據判決書指出,62歲的黃姓男子於2022年8月21日下午2點12分,在「捷運忠孝新生站」月台旁撿到羅姓女子的悠遊卡,大約1分鐘之後,他拿著羅女的悠遊卡感應出站,並查詢悠遊卡餘額,發現餘額「-9」,於是改用自己的悠遊卡感應再次進站,但他並未將撿到的悠遊卡交給站務人員。

黃男被判「侵占遺失物罪」罰2000元

事後羅女發現遺失的悠遊卡有刷卡出站的紀錄,於是報警處理,事後警方循線查獲是黃男撿到她的悠遊卡。台北地院法官考量到黃男的犯後態度、犯罪動機、手段、所生危害、生活狀況、智識程度、前科素行等因素,加上他事後已與羅女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最終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仍可上訴。

因應基北北桃生活緊密連結,交通部祭出通勤月票新方案,1200元公共運輸定期月票6月15日搶先發行,7月1日正式啟用。不過若撿到他人的悠遊卡千萬不要占為己有,一名62歲的黃姓男子在捷運月台上撿到一張悠遊卡,拿著悠遊卡出站後發現餘額只剩下「-9元」,後續改用自己的票卡感應再次進站,沒有將撿到的悠遊卡交給站務人員,後來因此挨告,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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