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FB/肉腳登山隊
文/林子洵
一名熱愛登山的網紅正妹,在去年3月時到雲林古坑鄉「萬年峽谷」旅遊,竟然跨越步道進入岩盤區拍攝照片,結果遭到網友檢舉,雲林縣政府以該名網紅涉嫌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要求她在20日內陳述意見,否則將開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緩。
因為進入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
該名女子目前在臉書社團中曬出去年3月在古坑鄉萬年峽谷的壯闊美照,但萬年峽谷是雲林縣規範的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遊客不得進入岩盤以維護人身安全。該名女子因為違規事實明確被民眾檢舉,因此雲林縣政府要求她陳述意見,若沒有正當理由的話,將違反雲林縣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第60條,即於公告禁止區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或不遵守相關限制命令者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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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將不予開罰
雲林縣府文觀處長陳璧君25日,則表示該名女子已經致電文觀處說明她完全不知道也沒看到禁止標示,只是下去拍照,不知道是違法。該處酌情將不予開罰,但仍呼籲民眾歡迎來到萬年峽谷欣賞大自然,但為了安全起見,不要下到岩盤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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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當時沒有看到公告」
該名網紅也在臉書社團上表示,參加這個社團真的長知識了,也開始知道以前不清楚的規定法規,並不知道不能再岩石步道上拍照,直到24日收到公文才知道,並表示自己當時沒有看到公告,也沒有下水,只是跟其他旅客一樣去拍拍照,但她也提醒山友們,「務必看到公告牌和(涼亭)以下區域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勿從事危險相關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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