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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盈蓉
「我才剛離職不到一個月,就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不少民眾曾於離職後、待業中,勞保被退保後沒多久,即收到政府通知繳交國民年金的信件,政府在民眾無業狀態,還來削一筆的行為被網友諷刺是「失業懲罰金」,近日國民年金在網路上掀起一波關於「對配偶開罰」之事,引起大量討論。
國民年金開辦15年!無強制性與處罰「繳費率僅40%」
國民年金於民國97年10月1日開辦,已實施15年,主要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65歲時,即能依規定領取相關年金給付,以保障本人或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
國民年金立意良善,但其規劃不夠完善也屬事實。根據國民年金之相關規定,被保險人必須依規定繳納保險費,才能累積保險年資,同時逾期的保險費,若超過10年可以不用繳,當然也意味著民眾領不了給付,如此一來,沒繳交國民年金,既沒有強制性,也沒有任何處罰,繳費率自然就不會提高,據悉,國民年金大約只有40%的繳費率,等於有超過一半的民眾選擇不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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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有連帶繳納義務 民眾怒:失業懲罰金
勞保局自2020年9月起,每年都會抽查200名國民年金欠費60個月以上的民眾,針對欠費者本人發出催繳通知,若1個月內仍沒繳清,就會對欠費人的配偶開出催繳單(有連帶繳納義務),倘若收到罰單未在30日內繳清,則會被函送強制執行。
對此,有網友於臉書社團《爆料公社》抱怨,自己因配偶欠費國民年金而收到罰單,直呼若是自己好幾年沒繳被抽查到開罰就算了,但明明他每半年都有陸續繳清以前的欠費,加上配偶年所得也都在50萬元以下,承辦人員到底有沒有認真篩選人?該名網友更怒言:「失業懲罰金+罰款+罰款強制執行,會是壓倒多少人的最後一根稻草?」
image source:翻攝自爆料公社
失業還被催繳!網友酸:國民年金是失業懲罰金
對此,不少網友紛紛表示:「連失業都要搶」、「我就不想要這保險還不行膩」、「發錢慢慢拖,要錢倒很快」、「失業懲罰稅」、「有強制執行這招,你怎麼閃得掉」、「這政策真的有病」、「這種失業稅擺明是掠奪窮人的財產」、「配偶失業懲罰金」、「失業還要被催繳」、「罰錢真的很無言」、「繳這個真的氣,不像勞保被撞有賠」、「就失業了是要怎麼繳」、「國民年金真的根本是失業懲罰金啊」。
針對網友的諸多質疑,勞保局出面回應表示,民眾符合低收、外配、年所得低於50萬元者,提出申請便可免除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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