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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盈蓉
和兄弟姐妹共同繼承房子,之後想賣該怎麼辦?位於台北市文湖國小附近一棟房子,由8個兄弟姐妹一起繼承,因其中2人長期住療養院,家人無力負擔必須把房子賣掉,彼此卻又對於價格、出售價金分配、稅務分擔等意見眾多,最後是房仲花了1年半,才賣掉這間房子。
8人共同繼承房產 想賣意見難有共識
信義房屋文湖國小店主任陳柏禕表示,屋主過去曾兩度想出售都沒成功,這次因家境經濟狀況再度專任委託房仲處理,光是要拿到售屋委託書,就困難重重,因為雖然其中6人願意售屋,但對價格意見卻不同,有人甚至還住在國外,這來回就花了1個多月,即使如此,仍有2位不同意,這就涉及到《土地法》34條之1的規定,釐清相關法規後,才能進入售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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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買主卻還有更多問題 1年半才順利交屋
之後房子順利找到買方,但就在辦理過戶流程時,地政機關承辦窗口卻又提到,其中1人因為精神狀況住在療養院,必須先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確認其無行為能力,其他人才能替他行使是否售屋的決定權利,於是,陳柏禕又花了近1個月,協助找律師擬定相關文件、跑法院。
今(2022)年初,法院終於傳來消息,但卻只做出「輔助宣告」的裁定;換言之,房仲人員與其家人仍然必須向本人確認,是否要行使「優先承購權」,如果放棄才可以繼續進行後續流程,為此,陳柏禕與店長南下苗栗療養院多次,才終於完整所有的手續,得以進入法院提存、交屋等階段。
這棟總價1000多萬的房子,總共花了一年半的時間才順利交屋,過程確實不容易,但陳柏禕也表示,客戶之前已經把繼承來的財產拿去照顧療養院的家人,如果這次不幫忙把這棟房子賣掉,他們就沒有餘力繼續負擔照顧費用,對此,即使中間過程再波折、再耗時,他都想完成這次的委託,幸好最後也終能圓滿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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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持有意見喬不攏怎麼辦?專家建議4招
另外,地政士全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接受《三立新聞網》專訪分享,針對共同持有房產、土地,最理想的方式,那就是出售後均分價金,但若真無法達成共識,以下四個方法可參考:
1.以市價出售給兄弟姐妹
舉例來說,如果房子是1千萬,共有8人持有,那就是可以125萬賣給其他持有兄弟姐妹。
2.抵押質借
這方式因產權被切割過,正常來說,銀行是不願貸款,民眾只能向民間借貸,通常利息也會比較高,要多加注意。
3.賣給別人,平分價金
如果想賣的人以過半數,僅少數人不願賣,可參照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共有人過半數同意,應有部分也過半數同意。」合法賣給他人。
4.向法院聲請「共有物分割」
不過實際上房子是無法切割的,因此,法院通常是以「變價分割」方式處理,就是把該物件進行法拍,再依據拍賣價金按比例分回給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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