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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涵瑜
纏訟長達超過15年的國務機要費等案,台灣高等法院4月1日進行更二審程序,除了前總統陳水扁停審、吳淑珍請假之外,其餘的被告皆被傳喚出庭。前總統陳水扁7日在凱達格蘭基金會辦公室召開「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強調「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並表示關於這些支出,他要攤在陽光底下,接受外界的檢視與挑戰。
纏訟15年不忍了?陳水扁召開記者會解密國務機要費流向
已經好一陣子沒有公開露面的前總統陳水扁,拄著拐杖現身記者會,氣色看起來相當不錯,並在記者會開始前對現場媒體表示「感謝大家來見證阿扁親自主持的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關於國務機要費的種種疑慮,他指出,這些東西很多人都不知道,「因為很多所做過的事情、走過的路,我是要把它帶到墳墓,但事與願違,真的不希望把這些事涉機密,影響國家重大的事情在大家面前呈現。」陳水扁更進一步表示,在國務機要費案件上,之前有些法官不願意去深入了解,也不願去解開秘密,進行深入調查證據,因此,他遭到「未審先判」,等於是先有了結論,因此深感不公。雖然有些法官願意調查,但無法提供給外界知道,也無法讓媒體採訪。
「絕對沒貪污」 陳水扁公開國務機要費流向曾資助王丹、施明德
陳水扁稱特偵組當年以貪污1億453萬6390元為由起訴,但是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餽贈支出總計1億3300萬2010元,「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同時也首度對外公布21項餽贈支出細項,根據陳水扁提供的資料:
【稱他遭起訴貪污總金額 共計1億453萬6390元】
1、侵占機密費供私人開銷1912萬4078元
2、侵占機密費交付吳淑珍5637萬1228元
3、以不實犒賞清冊詐領非機密費663萬8000元
4、以私人發票詐領非機密費2740萬252元
【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餽贈支出 總計1億3300萬2010元】
1、F案3549萬5300元
2、資助326反反分裂國家法民主和平護台灣大遊行2000萬元
3、J案1000萬元
4、W案330萬(美金9萬9703.95元)
5、D案330萬元(美金10萬元)
6、L案新台幣313萬500元(美金10萬元)
7、資助「台灣禮敬」活動250萬元
8、S案200萬元
9、執行機密外交工作人員之相關費用162萬4572元
10、M案172萬6900元(美金5萬元)
11、資助台中清真寺之修建140萬元
12、FJ案62萬6100元(美金2萬元)
13、資助中華文化復興總會2099萬8638元
14、資助全民公投催生新憲大遊行1000萬元
15、資助鄭南榕基金會500萬元
16、犒賞林錦昌和馬永成500萬元
17、饋贈施明德及捐助施明德講座基金會450萬元
18、資助21世紀憲改聯盟200萬元
19、饋贈病中的陳定南慰問金20萬元
20、饋贈劉導結婚禮金10萬元
21、饋贈陳坤泰結婚禮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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