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谷阿莫會被告?一分鐘告訴你關鍵出在這裡!
image source:imgur、facebook/谷阿莫 AmoGood
文:勞倫溼
知名網路紅人谷阿莫,以一系列《OO分鐘看完電影》的影片在網路上爆紅,最近卻因為剪接一支《11分鐘看完960分鐘的韓劇W兩個世界》的影片,遭獨家買下《W兩個世界》影片版權的 KKTV 提告,另外電影公司 又水整合 也表示谷阿莫擅自使用他們所發行的《哆啦A夢》、《腦漿炸裂少女》、《近距離戀愛》等多部影片,並且將電影批評的十分難看,嚴重影響票房因此憤而提告,
同時谷阿莫也馬上拍了一支約六分鐘的影片,自行澄清媒體沒有平衡報導的部分,強調自己是依照網路上的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使用網路上找到的已公開,且任何人都能免費自由下載的影片,更舉出美國 Youtube 在這幾年來也致力於網路著作權合理使用的原則,不過話鋒一轉也語帶保留,表示實際上到底使用的狀況算不算合理使用範圍還是要由法官判斷。
簡單的整理一下谷阿莫在影片中想要傳達的幾個重點如下:
1.自己符合合理使用原則
2.就算與著作權人發生糾紛,誰對誰錯也是法官說了算
3.網路上大家都這樣做
4.自己僅使用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的內容
5.沒有向任合觀看影片的使用者收取費用
6.youtube平台也認為他的影片符合網路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
7.透過谷阿莫的影片讓許多片商增加票房收入
8.好的法律不該只保護原著作權卻抹煞二次創作
如果從法條來看,谷阿莫的影片可以被歸類為影評類的正當目的使用,只要前提符合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如此一來就可以使用已公開發表的著作,不過這邊存在的爭議是盜版片源是否等於已公開發表著作。
以谷阿莫在影片中表達的意思,自己使用的是網路上公開、任何人都能免費自由下載的他人著作內容,其實也沒有解釋很多影片的片源究竟從何而來,僅在影片開頭快速帶過不願多談,光是這種態度就已經先漠視了法律保障的智慧財產權,更別說還強調自己有符合網路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反過來要求大家應該要重視二次創作者的權利。
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不過根據許多專業人士表示,這次的主要爭議點並不在於谷阿莫使用的影片來源是否正當,而是影片有沒有符合著作權合理利用範圍。
第六十五條 第二條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所定之合理範圍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 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撇開片源爭議不談,從法條中來看就可以發現所謂合理範圍,目前並沒有一個清楚明確的規範,不過就算是以目前的網路著作權適用性來看,谷阿莫其實也存在諸多爭議點。
1.商業目的或非營利
影片中雖然強調自己沒有跟任合觀看影片的使用者收取費用,但並不代表谷阿莫就沒有營利,根據中國數據網站《IT桔子》的介紹,谷阿莫公司日前曾宣布完成 3000 萬元的 A 輪融資。
谷阿莫背後其實是一間公司?谷阿莫的真相:https://disp.cc/b/163-9A3T
2.所佔的質量與比例
雖然谷阿莫的影片往往只截取整部電影十分之一或者百分之一的內容,然而就著作權法來看不是你使用了原著作的百分之幾,而是你整部作品有多少是出自於原著作內容,也就是說以谷阿莫的影片來看幾乎百分之百都出自電影畫面。
再來如果是以質量來看,別說是看完後整部電影的劇情都知道了,一部電影精彩的畫面也往往全部都被剪到影片當中,就算僅使用百分之一的原作內容,最精華的畫面大概也都在裡面了。
3.谷阿莫讓更多人想去看原作
谷阿莫認為不會有人看了十分之一的原著作內容,就覺得自己看完了整部電影,因此不會影響到片商在市場上的潛在利益,不過以谷阿莫充滿戲謔與強烈的主觀風格來看,就算再好的片也一定要把他講得很爛才能吸引大家的注目,其實很容易讓民眾對一部電影產生與片商原始包裝截然不同的觀感,撇開某些電影是真的拍很爛還想騙觀眾進電影院看,從網友反應來看真的有不少人看完就不想進電影院看了。
知名導演易智言也在網路上針對此事發表自己的看法:
至於網友的反應則分成兩派,一派認為要不是谷阿莫的有趣解說,自己根本不會進電影院看電影,另一派則認為很多影片來源明顯有問題,有的影片甚至連字幕組字樣都不避諱,直接出現在裡面,很明顯就片源來說就已經有侵權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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