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source:國際特赦組織報告
文:積遜猿
香港警方在6月12號驅逐示威民眾,其間發射了超過150枚催淚彈,數發橡膠子彈、約20發布袋彈,網路至今流傳了許多示威者因而受傷流血的照片、影片,令香港民眾相當不滿,批評香港警方使用了過度的武力對待示威者。
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6月13號召開記者會,把民眾示威視作暴動,他強烈譴責暴徒的暴力行為,並呼籲市民不要為了表達意見而使用暴力。盧偉聰面對民間批評,重申警員只是依從指引使用武力。
6月21號,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以「香港警察不合法地使用武力」為題,就香港6月12號多段警察驅趕示威者之影片,明確指出香港警察使用過度武力,違反了國際人權法(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and standards)。
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以「不必要」(unnecessary)和「過度」(excessive)形容香港警方所使用之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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