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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選舉結果的看法,雖然是地方選舉,但也是蔡英文總統的施政考驗,沒通過就是沒通過,反正改革總是伴隨痛苦的,至於施政方向的對錯,就留給其他政治評論者去談論。
政治工作總是進二步退一步,現在民進黨支持者的處境,大概就是跟2014年與2016年國民黨的支持者一樣,但也還比2008年好一些。2008年的時候,民進黨的處境,就像是花了三十年以後,一夕之間回到國民黨一黨獨大時期。但是如果不看一時輸贏,台灣主體性就是在選舉中不斷進步,只要民主深耕,就會有新的政黨輪替出現,執政者本來就要承擔被討厭的角色。所以我想先談談公民投票中關於性別平權的結果,畢竟大勢已經明確,未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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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原本的狀況可能會更糟的,但是我們還是有少數人說服了上一代,讓他們願意支持我們的理念。這世界上永遠有恐懼性、恐懼同志的人,而且為數不少,我們就是要不斷的說、不斷的討論,這個世界才會慢慢的好一點。現在就是確認,這個國家,有過半的人對於同性婚姻有所疑慮,那麼,明年會不會有變數?
不會。
大法官會議解釋,高於國內任何法律與命令,因為這是憲法解釋。憲法解釋,從來就不是為了從眾,而是為了保障少數權利。因為對於民主國家而言,一旦只會以多數人的想法為意見,甚至制訂對少數人不利的法律,就會變成霸凌少數的情況,這時候憲法就要出來說話,憲法的代言人,就是大法官。大法官在748號解釋裡,已經明白表示,同志必須享有與異性戀一樣的結婚權利,只是立法形式交給立法院決定。如果立法院不能決定,同志在明年五月以後,就依照民法規定辦理登記。
憲法已經說話,任何法律與民意都必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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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現在通過這幾項公投,對於未來依照民法登記的大法官會議解釋,會不會有影響?當然不會。即便行政院提出專法草案,也要經過立法院審議,目前僅剩六個月,以目前執政黨的情況,並不容易提出像樣的草案,並且經過民主審議過程,在六個月內三讀通過。即便通過,也就是專法的婚姻制度,我們不妨可以看看,一個專法,如何與民法一樣,保障同志的婚姻制度。況且一旦與異性戀的保障不同,就又有可能違憲。從現實面來說,民進黨政府在目前的情況下,應該很難推動專法。因此除非民進黨強力推動專法通過,否則明年依照民法規定登記,勢在必行。
結論就是:
明年五月以後,歡迎同志結婚。要結婚的,有空發喜帖給我。如果戶政事務所拒絕登記,我會免費幫各位打行政訴訟。
另外,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我們一起當同志,為婚姻平權與性別教育傳播理念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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