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人必看10大陷阱題,1分鐘學會在「求職天堂路」活下去!

新鮮人必看10大陷阱題,1分鐘學會在「求職天堂路」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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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aleb

畢業季也是找工作的旺季,各位新鮮人們在找工作上「碰壁」了嗎?從一開始把履歷放到人力銀行、書信往來、面試與筆試到最終錄取,這其中可是大有學問,若不小心,可能就落入陰險社會的重重陷阱裡,只能「不是你不好,而是社會太壞」!

新鮮人在缺乏經驗的情況下,最容易遇到的「10大求職問題」報到!絕對實用到你不要不要,看完這篇不再受騙、吃悶虧!

第一、不實廣告

相信這種大家蠻常遇到的?其中5種最常見的不實廣告,包括:薪水比同行平均高很多、職務內容過度美化、標榜工作輕鬆條件不拘、聯絡方式只留手機或公司地址標示不清、標明能夠貸款解決財務問題等。如果有那麼好賺的錢,先來告訴小編!所以過度美化的說辭,大家都要有防備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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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徵才廣告歧視

這要以「工作內容與性質」來判斷,若招募的是男性衣著模特兒,工作本身無法由男性從事,不算是就業歧視。另根據「就服法」規定,工作要求男性要「役畢」,違反了年齡歧視,也觸犯容貌、身心障礙等就業歧視。

另外,大家夢想中的職業空姐、空少,由於法律規定不能限制身高,故以「摸高」篩選,也就是站立時,能打開上面行李艙的高度作為標準。

第三、錄取後被放鳥

經過面談後,公司寄給求職者錄取通知,求職者也接受了,即屬「要約」+「承諾」=「僱傭契約」。若此時,公司突然反悔,即使還沒實際報到工作,求職者可依法主張,該公司須負「不履行契約」的權益損害責任。

第四、要有保證人才能上班

舉例來說,小美毀損公物後,卻不能履行賠償責任時,保證人就必須代為承擔責任。這樣感覺會很吃虧?有人認為這只是個「形式」,只要自己沒有做很誇張的事,並不會發生什麼事;也有人認為很沒有保障,但實際合約內容、規範依公司有所不同,大家還是自己評估看看~不過這年頭也沒幾個敢當保證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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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無故扣留個資、財務

根據「就服法」規定:不能違反求職者或員工的意願,扣留身分證、工作憑證等,或要求提供「與就業無關」的隱私資料,也不能扣留財務或收保證金。

但有例外的情況,雇主能夠證明要求的「隱私資料」與工作有正當合理關係,例如生心理、個人生活資訊等,基於經濟需求或公共利益,不受此限制。

第六、正職卻變約聘制

正式就職後,公司卻要你簽「定期勞動契約」?這種在特定期間內的臨時、短期性契約,一旦到期勞雇關係自動消滅,屆時還不得向雇主要求資遣費;正職員工應該簽署「不定期契約」比較有利!

第七、報到後被要求個資

若雇主與員工的「雇傭契約」已經成立,即屬合法合理,因人資單位基於「人事管理」目的,蒐集、利用員工個人資料,符合個資法規定。若還是對於提供身分證影本有疑慮,可以在影本上載明「專供某公司人事管理使用」,以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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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上班後發現公司非法經營

好不容易得到offer,但到職後發現公司是非法營業?可以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公司是否登記,在「公司狀況」的欄位中,可看出是「核准設立」或「解散」;另外,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可以查詢公司是否辦妥營業登記、仍在營業中。

第九、實際月薪跟原本談的不一樣?

雇主依法可於「每月工資」內扣除0.5%作為職工福利金,做為生日禮金、勞工節禮金、員工旅遊、尾牙抽獎禮品等用途。而工資指的是因為工作而獲得的「經常性」報酬,包括薪資、津貼等;「非經常性」報酬例如不固定紅利、獎金、三節獎金等不在此限。

第十、公司依法須提供的福利

每家公司的福利制度不太一樣,到底哪些是法律規定一定要有的?哪些又是公司自己的制度呢?依法規定,勞保、就保、退休金、以及健保,是4大基本防護,而「職工福利」,則是依各公司制度而有不同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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