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不平等待遇、教養子女困難都上榜!新住民在台灣面臨10大難題
台灣外籍配偶截至民國113年5月已累積近60萬人,不論是外配還是移工,你了解他們現在所處的困境有哪些嗎?
你怎麼稱呼這群來自其他國家的人?
你是否曾經接觸過遠從其他國家來到台灣結婚生子、工作賺錢的「外籍配偶」與「外籍移工」呢?《網路溫度計DailyView》透過《KEYPO大數據關鍵引擎》輿情分析系統,帶大家找出網友認為新住民來台遇到的10大難題,破除大眾對他們留下的刻板印象之餘,也能更深入了解這些新住民潛在哪些生存困境。
根據勞動部「產業與社福移工人數」資料顯示,民國100年1月底產業與社福移工人數為38萬3164人(包含印尼籍15萬9367人、越南籍7萬9995人、菲律賓籍7萬8077人),民國103年5月人數為51萬716人(包含印尼籍22萬572人、越南籍13萬1847人、菲律賓籍9萬8547人),民國113年5月人數則暴增至77萬6575人(包含印尼籍28萬4848人、越南籍26萬9471人、菲律賓籍15萬2348人),短短10年就增加逾26萬人。
儘管外籍移工緩解台灣少子化造成勞工短缺問題,外籍配偶與本地人結婚孕育「新台灣之子」提高生育率,但有鑒於台灣人大多對歐美國家前來工作的人尊稱為「外籍人士」,遠從中國大陸或越南、印尼等東南亞國家來台工作的人卻稱為「外籍勞工」、「外勞」,加上1990年代大量台灣男性娶外籍女性為妻,「外籍配偶」、「外籍新娘」字詞被廣泛應用,不過積年累月下來卻留下許多負面標籤。為了表示肯定與尊重,參考各國慣用語、民間團體用法,最終大多數人認為「移工」、「新移民」較為適合代稱這些族群。
No.10 教養子女困難
上學時學校的教育幫助孩子快速學習新知,放學時家庭的教育也刻不容緩,但對於新住民家庭來說,如果不是來自華語地區,大多數新住民在學習階段就要肩負起孩子課後教育,不僅難上加難,資源處於弱勢也間接讓這些新二代在求學過程中,需要花費更多時間、努力才能追上其他學生,導致出現課業學習障礙、學習成就低落及人際互動不佳等情形。
教育部曾於101學年統計,當年國中小學生屬於新住民子女人數已突破20萬人,相當於每13位學生就有1位是新住民子女。在新住民子女教育方面,政府相關單位除了推動課業加強輔導、多元文化教育,加強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之間互動,從中學習互助合作精神,同時也善用民間團體力量,讓社會支持網絡得以延伸到全台各地的新住民家庭。不過一名網友在PTT提及新住民語言可能無法落實於台灣學校教育,「現在本土語是必修課,連新住民、外省族群也不能拒上,新住民語多數學校是開在選修,開社團或課後上。本土語課可以選只是表面,現階段就是很多學校,因為學生人數比例問題根本沒有客語和原民語可以選,人少的族群母語課開不成,被迫跟著學台語或當地其他強勢語」。
No.9 身分證難取得
以移工居留權來說,產業類及家庭類移工申請居留證最長可待12年,家庭類看護工若是加入勞動部「累計工作期間延長至14年」評點並達60點以上者,可將工作年限延長至14年,行政院在民國111年也特別推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針對在台工作滿6年以上移工、取得我國副學士(專科)以上學位僑外生,從事製造業、營造業、機構/家庭看護工、農業(限外展、農糧)及海洋漁撈等產業之中階技術工作,符合薪資或技術條件即可由雇主申請「無工作年限限制」。若是想進一步取得永久居留證,必須從事5年以上中階技術工作、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每月總薪資逾2倍基本工資(5萬500元)或取得乙級專業技能證明才可申請。
除了移工居留權問題,新住民配偶若是想要領取國民身分證,除了要合法居留3年以上且每年居留滿183日以上,申請歸化國籍時還需要持有基本語言能力、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依序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放棄原屬國國籍、申請台灣地區定居證,最後才能請領國民身分證,其中中國籍配偶需要合法依親居留4年以上且每年居留滿183日,外加合法長期居留2年以上且每年居留滿183日,陸配入籍年限是否要與外配相同,也成為今年總統大選熱議話題之一。
No.8 傳宗接代、侍奉公婆
台灣面臨晚婚、少子化時代,許多適婚男性找不到願意結婚生子、共度餘生的另一半,便選擇從海外尋覓外籍配偶。這些外籍配偶如果是嫁到台灣傳統家庭,在父權社會中「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舊式觀念下,大多被長輩賦予洗衣煮飯、傳宗接代、侍奉公婆等責任,不僅打破大多數新住民來台的美夢,還要肩負起照顧一家大小的重擔。
中華民國外籍聯姻輔導促進協會也曾透露,一名台灣男子因為討不到老婆,所以花錢在越南娶妻,越南妻子對於公婆指令言聽計從,就算被當成傭人也沒有任何怨言。越南妻子懷孕後,公婆更是嚴加控管其行蹤,到平安生下孩子前都禁足出戶,後來公婆甚至被親戚洗腦「越南新娘就是死要錢」,開始對越南媳婦產生防備心,扣押證件之餘,出門還規定要由家人陪同,最終該名越南妻子再也忍受不了選擇離婚。不少網友對於台灣男性特別喜歡娶越南女性為妻表示,「大部分都娶來做牛做馬的,因為她們任勞任怨、耐操、好擋、拚第一」、「大部分越南新娘,我見過的都過得不開心,因為她們覺得好像被人買來的,加上傳統家庭會透漏出貶低他們的樣子,很多來了以後學會中文、拿到身分證就想離婚了,也有些被綁的死死的,不讓他們學中文,也不讓他們自由交友,怕被帶壞跟人跑」。
No.7 無勞健保保障
不論是從哪個國家來台工作的移工,按照法律規定,雇主須在移工居留證核發後3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健保局辦理全民健保,若是沒有按照規定辦理,不僅會被追繳應繳保費,還會被處以應繳保費2倍罰鍰;外籍配偶則是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後在台連續居留6個月,或者曾出境1次且未逾30日,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達6個月,就可以進行加保動作。另外,海洋漁撈以及雇用5人以上機構之看護工、營造工、製造工的雇主,必須在移工到職當日辦理勞工保險,若是沒有按照時間執行,將會針對雇主處以原應負擔保費金額4倍罰鍰,移工若是因此受到損失,也必須按照規定給付標準賠償。
但根據勞動部說明,現階段「家庭類看護工」不分台籍還是外籍均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工資必須依照勞雇雙方約定辦理,也是目前唯一無法加保勞保的移工工種,此外,目前也有大量失聯移工隱身全台各地打黑工,每天不僅過著害怕被遣返的日子,就連生病也因為沒有勞健保,想要看醫生成了一大難事。去(2023)年有媒體報導一名越南籍朱姓失聯移工因大腦動脈瘤破裂被丟包在南投草屯佑民醫院,經手術急救後還需復健治療,積欠百萬醫藥費無力償還,不少網友也檢討移工無勞健保隱憂,「這身份真的很尷尬」、「逃逸移工早該處理處理了,出事又變人球,這些國家根本不管這些移工的死活」。
No.6 語言溝通困難
除了中國大陸籍新住民、移工精通中文以外,無論是來自越南、泰國、菲律賓還是印尼等國家的外籍人士,經由工作或結婚管道入境台灣,大多數都難以馬上說一口流利中文,假如雇主或台灣配偶沒有積極讓移工、外籍配偶學習中文聽說讀寫,不只工作溝通和日常生活出現障礙,對話時也可能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先前曾有一名網友在PTT婚姻版上詢問,自己的另一半是日本人,日前去淡江大學語文中心上中文課程,雖然對方慢慢講話都聽得懂,不過想再精進中文能力,許多網友也推薦新住民適合學習中文的地方,「可以洽詢鄰近國中小的教務處,現在都有辦理成人識字教育班或外籍配偶識字班,名稱不一定相同,可以去問問,而且應該都是免費的」、「印象中國中夜補班好像都有在教」、「基本上國中小補教新住民99%都是女性外配,還從注音開始,我想日本男性應該不會想加入,有些大學有中文識字課程,我同事老公尼泊爾人有上過,成效似乎不錯」、「有些社區大學也會有類似課程,或者台北的話直接去師大上課」。
No.5 遭受社會歧視
「不要再叫我外勞、外籍新娘了!」這是許多遠從東南亞國家來台工作、結婚生子的人的心聲。「外勞」原本是「外籍勞工」的簡稱,女性外籍配偶在台灣早期則會被稱呼為「外籍新娘」,然而隨著時代演進,外勞、外籍新娘開始被貼上標籤,甚至被認為帶有汙名、歧視等負面意涵。為表達對該族群的肯定與尊重,大多數官方文書都會使用「移工」、「外籍配偶」作為友善性用語,不過也有部分團體認為,「女性外籍配偶」應調整為「新住民女性」較為合宜。
112年播出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中也深入探討外籍移工遭受雇主施暴、歧視等議題,有網友對此好奇為什麼移工不能被稱作「外勞」,「可是外勞就是外籍勞工的簡稱,勞工也沒有貶低的意思啊!就算是台灣人做勞動力的也是俗稱自己勞工,勞保也是用勞這個字,為何一定要叫移工呢?」許多人也紛紛回應,「過幾年移工也是歧視,又要掰新名詞」、「貶不貶低是看大家賦予它的意義,過不久後移工也是貶低的名詞」,還有人點出問題,「因為你不會叫白人外勞」、「因為外勞形象就不好啊」、「就像說原住民聽起來也是歧視的意思,不管叫什麼,形象提升才是關鍵」。
No.4 政策法規不全
儘管大量移工、新住民來台緩解勞工短缺、少子化問題,不過政府法規政策卻仍有待完善,例如前述所提及家庭類看護工無法獲得《勞基法》保護,僅受《就業服務法》規範,不過《就業服務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工作時數、休假日及最低薪資,同法第59條甚至嚴格規定,雇主或被看護者死亡或移民者、船舶被扣押、沉沒或修繕而無法繼續作業者、雇主關廠、歇業或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經終止勞動契約者、其他不可歸責於受聘僱外國人之事由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才能轉換雇主或工作,換言之,移工就算被僱主拖欠薪水、暴力對待,如果沒有相關證明,也很難脫離惡劣職場環境。
此外,新住民若是遇到家暴、離婚需要走法律途徑,或是爭取小孩監護權、扶養權,牽涉法律條文眾多,加上人生地不熟,大多不敢實際付諸行動。
先前也有新聞爆料,一名越南女性嫁給南韓男性,沒想到男方喝醉後對女方拳打腳踢,甚至僅是因為「說韓語不流利」就動手毆打,該名女子遭受多次暴力行徑後,將手機藏在紙尿布包裝袋中偷偷將施暴畫面記錄下來,才讓事件正式曝光,PTT網友對此回應,「台灣沒資格講南韓吧」、「台灣也好不到哪裡去」。
No.3 生活習慣不同
不同國家擁有各自的風俗民情、飲食習慣、宗教信仰,初來乍到的外籍移工與配偶可能無法適應,例如印尼籍移工大多信奉伊斯蘭教(回教),因此大多不能接受雇主、另一半要求燒香拜拜、食用豬肉。109年5月曾有代理知名品牌體育服的老闆娘遭指控逼迫3名印尼籍移工吃豬肉長達7個月,辯稱「吃豬肉比較有力氣工作」,甚至規定只要一餐沒有吃就要扣薪水500元,不合理扣薪、高工時加上沒有休假,導致3人無法前往清真寺參與宗教活動,該名老闆娘最終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該起事件除了登上BBC等國際新聞版面,後來甚至有近20名印尼籍移工出面表示曾有相同遭遇,盼台灣社會可以更加尊重宗教自由。
當年新聞曝光後,許多網友也認為應該尊重移工國家的宗教信仰與飲食文化,「穆斯林不能吃豬肉,台灣的雇主就不能強迫,這樣很不道德」。此外,106年台灣關注東南亞移工教育的非營利組織One-Forty曾採訪一位印尼籍移工,對方表示,「我很幸運,我的老闆會讓我料理自己的食物,我也聽過有印尼人會被老闆逼著吃豬肉,他們一定很痛苦吧」,該名移工也特別提到,因為聖訓中提及「若是人類的食器被狗舔過,必須清洗七次」、「天使不進有狗或掛有偶像圖樣的房間」,所以穆斯林移工在有養狗的台灣家庭工作,可能也需要花上好一陣子才能適應。
No.2 職場不平等待遇
外籍移工在台灣勞動力市場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成為眾多工廠、建築工地、漁船及家庭照護主要勞工,不過面對高危險的職場環境,他們卻沒有受到相對應的保障,例如家庭類看護、境外僱用之外籍漁工不受《勞基法》保障工時、休假及薪資,來台工作前可能還需要繳納高額仲介費,儘管遭受主管謾罵、毆打,但這些移工礙於被遣返就無法寄錢回家、改善生活,最後大多都會選擇隱忍不說。
有網友對此也透露在移工臉書看到高雄某公司菲律賓籍作業員去(112)年12月薪資表,每個月工時270個小時、月休4天,薪水37k扣掉仲介7000元、宿舍3000元、勞健保雜費,實際領到的薪水不到23k,卻能感謝上天給他機會到台灣賺取高額薪資,文章曝光後引發網友迴響,「但是這裡是台灣,這已經違法了」、「外籍勞工肯定比我們台灣人還吃苦,老闆叫你加班嫌累、嫌薪水低、嫌事情多,反觀那些外籍勞工只要有給他錢,再多的時數都也給他上下去」,不過也有網友猜測,「7000元應該不是仲介費,看名目是預付薪資,應該是先前有向公司預領薪資,不然仲介費收7000元早就被勞工局找上門」。
No.1 非法入境台灣
最受網友討論移民來台的難題便是「非法入境台灣」,這些被稱為「失聯移工」、「逃跑移工」的人,原本可能是懷抱著賺錢的夢想遠渡來台,結果來到台灣之後才發現是一場空,包含仲介詐騙、現實狀況與理想不相符、工作年限到期等理由,有些移工可能為了多賺一點錢,甚至不惜代價選擇冒險,違法也要留在台灣,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資料顯示,截至民國113年5月為止,台灣失聯移工總數累積高達8萬7172人,其中以越南籍移工5萬5258人最多,足以顯見失聯移工需要政府及相關單位高度重視。
除了逃跑移工之外,黑工議題也備受討論,108年彰化中州科技大學曾以高額獎學金、校外打工實習機會等名義招募16位烏干達學生,沒想到這群烏干達學生抵台後,才赫然發現自己被校方仲介淪為台灣黑工,接著被派遣至苗栗等處的工廠從事高工時、低薪酬的勞力工作,甚至還需要喝糖水度日。該起事件也喚起台灣人對於黑工事件的重視,「丟臉丟到國際」、「送到苗栗去當黑工真的很無恥」、「身為教育人員幹人口販賣行為」、「外籍學生語言不通發聲管道更難」。彰化地檢署111年10月起訴中州科大校長柴鈁武、苗栗縣政府勞工與青年發展處(勞青處)前副處長涂榮輝等人,今年6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柴鈁伍等人遭判刑5年6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涂榮輝則判刑7年有期徒刑,併科24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5年。
分析說明
本研究資料由《KEYPO大數據關鍵引擎》輿情分析系統提供,分析時間範圍為2023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07日,共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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