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kemonGo在台灣無預警的上架後,不到一天的時間就製造了無數的「寶可夢殭屍」!不管走到哪都能看見民眾低著頭滑手機玩著寶可夢,更有許多媽媽騎著機車載著小朋友、男朋友載著女朋友、父母晚上牽著小朋友的手在外尋找寶可夢的蹤跡。
雖然寶可夢的開放讓台灣民眾幾乎都樂壞了,隨之而來的寶可夢殭屍也讓許多人感到厭惡,常常因為走路不看路的民眾差點發生意外事故,台北捷運局也針對這個現象表示,如果是在捷運列車中因為遊玩寶可夢或者其它遊戲,而違反捷運安全規定經勸離仍然沒有改善,將可能被處1500~7500元的罰款!
根據大眾捷運法第50條的規定,旅客如果有以下行為經勸離無效,可處新台幣1500~7500元的罰款。
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妨礙車門、月台門關閉或擅自開啟。
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前段規定,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
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
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害其執行職務。
滯留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不聽勸止。
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
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
於大眾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或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非為乘車而在車站之旅客大廳、穿堂層或月台層區域內遊蕩,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躺臥於車廂內或月台上之座椅,不聽勸阻。
未經許可在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設攤、搭棚架或擺設筵席。
於月台上嬉戲、跨越黃色警戒線,或於電扶梯上不按遵行方向行走或奔跑,或為其他影響作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