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性侵少女518次後殺害 檢方疏失「517次性侵全無罪」判刑4年定讞
根據《CTWANT》報導,新北許姓男子與女友同居5年期間,性侵她的女兒多達518次。事件曝光後,許男不滿被少女告發將其滅口,依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性侵罪的部分,高院認為證據不足,僅採認有嫌犯體液紙團為證的第518次犯案,但由於起訴書記為「95年間至100年9月14日前」,而最後一次為9月14日「當天」,被認定不在起訴範圍內,因此撤銷性侵罪。經媒體披露後士林地檢重新偵辦,最後許嫌因性侵被判4年有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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